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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中计量与计价风险是如何分配的?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的损失的。

 

      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所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禁止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3.3.2:列事项引起的计量与计价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可不考虑,发包人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相应的合同价款,事项影响工期变化,并符合合同约定工期调整的,应调整合同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及其费用增加(减少)的,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发包人提供的除措施项目清单外的项目清单存在工程量清单缺陷;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原始数据和基准资料错误:


3.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


4.发包人要求的赶工、提前竣工、停工或暂缓施工;


5.法律法规与政策性变化;


6.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承担风险范围和幅度,以及本标准第8.7节规定市场物价变动应予调整的物价变化范围和波动幅度;


7.其他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项。


      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3.3.3:下列事项引起的计量与计价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应予考虑因其引起的合同价格和(或)工期变化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及合同工期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和工期不应予调整。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应予批准工期延长和(或)其引起的费用增加(减少)的,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2.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陷(单价计价的暂定数量清单项目除外),以及承包人为完成总价合同中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中工作内容说明的所有工作所需费用;


3.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其项目特征所说明的工程、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中工作内容说明的所有工作所需费用;


4.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引起实施方案变化引起的费用调整;

 

5.承包人因施工机具使用、施工技术应用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

 

6.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赶工、停工或暂缓施;

7.未超出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物价变化范围和波动幅度的市场物价变动;

8.其他应当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事项。

 

      清单计价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按照有约从约原则,建议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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