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的"必选项"。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又进行了详细说明。 住建部于202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 该标准将资质划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两类,专项资质涵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等9个检测领域,明确资质不分等级。 其中附件1是“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是“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在实际工程中,检测项目清单通常就是参考此标准的附件2,并结合本地实施细则进行。 依据国家层面的法规,各地一般都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比如: 河南住建厅发布的《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豫建行规〔2025〕4号)已于2025年4月23日生效。 下面,以房建工程为例,列出常规检测项目。 1. 建筑材料检测类 2. 地基基础检测类 3. 结构实体检测类 4.节能与环保检测类 5.防水工程检测类 6.机电设备检测类 7.安全与监测类 四、费用谁承担 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费用承担非常明确: 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但是,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检测费用是承包人在承担。 市场按照自己的逻辑,发展出了行业的一般原则,大致如下: 至于收费标准,目前已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主要由市场调节。 各地通常由行业协会发布指导价或由地方住建部门发布服务指导价作为市场参考。 实际执行中,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确定检测机构,最终收费可在指导价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 以河南为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行业协会于2024年9月,发布了《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指导价(2024年版)》,详细规定了各项检测的收费标准。 现实中,有的发包人会倾向于把检测费用转嫁给承包人。 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办法当然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检测项目和费用承担,做好成本测算,必要时把检测费用计入成本。 若合同已签订,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约定,就要拿出依据文件进行沟通,比如《河南实施细则》第二十条非常明确: 建设单位应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各类供应商等代为支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 最后再说一句,因政策不断变化,大家所在项目请以当地住建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干工程的都知道,工程质量检测是必须做的事。
钢筋进场要复检,混凝土要做试块检测,桩基完成要检测,楼盖好了还要检测等等。
但是,这些检测项目以及费用承担问题,一直比较模糊,加之行业中发包人的强势地位,更是让事情有些复杂。
本文就从工程检测依据文件、检测项目清单、费用承担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强制要求
二、具体实施
三、检测项目清单
发包人承担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强制性检测,如竣工验收必需的检测项目,节能、环保等专项验收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等长期监测。
承包人承担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进场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