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结算的价值,就是把竣工巨大的结算矛盾,拆分到每个节点化解。分界的本质不是造价技术问题,而是权利确认规则,很多项目推行过程结算流于形式,根源就是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里没有清晰划定哪些价款一经双方确认,节点锁定、竣工不再复审;哪些属于暂估、按比例预结、留到竣工统一核算调差。 当期锁定范围 前提是对应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配套资料完整,建设单位、承包方、造价咨询共同签字确认过程结算文件。 1. 分部分项实体工程量以及合同综合单价 钢筋、混凝土、砌体、管线、设备安装这类实体分项,按合同固定单价核对计量。在合同风险范围内单价不调整;超出风险范围的价差,同步核算锁定。 已经走完审批流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只要有收方记录、影像资料、隐蔽验收资料闭环,对应的价款当期锁定。 提醒:变更一定要先审批、后确权;缺少书面手续、没有现场收方单的变更,不能纳入锁定,先登记争议台账,补齐资料后在下一期结算处理。 2. 当期可核实的人工、主材、设备价差 钢材、商砼、水泥、砂石、电缆、主要设备等,合同约定按月或者按节点调差的,采用当期信息价、采购凭证或者价格指数计算价差,跟着实体工程量同步确权锁定。 注意区分:合同写明分段调差,就当期锁定价差;合同写明所有材料价差竣工一次性汇总调整的,优先按合同执行。 3. 当期生效的规费、税金、政策调整 结算周期内,新出台的规费标准、税率、费率政策正式落地,并且适用于本期已完工程,当期一并调整锁定。政策文件有追溯要求的,按文件单独处理。 4. 责任清晰、证据完整的索赔、节点奖罚 索赔事件已经结束、责任划分双方认可,比如甲方图纸滞后、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索赔,证据齐全的,当期锁定金额。 节点工期奖罚,约定好封顶、主体完工这类节点目标的,当期核对确认计入结算。项目整体创优奖、总工期奖罚不属于当期锁定。 5. 完成认价的暂估价材料、专业工程 暂估价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完成认价、封样、验收,对应已完成工程量按确认价格当期锁定;还没有完成认价的部分,暂不锁定。 6. 可计量类单价措施项目 模板、脚手架、基坑支护、降水这类可以按工程量计量的措施项目,跟着实体进度同步计量锁定;这类费用和总价措施费一定要分开管理。 竣工统一调差范围 各地住建部门发布的过程结算指引普遍明确,总价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过程结算只能按比例预估支付,最终竣工统一核算。 1. 总价包干类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保护、赶工费等总价措施。 过程结算:一般按照本期产值占合同总价比例暂计付款; 竣工结算:结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现场实际投入、考评记录、是否发生赶工返工重新核算,多退少补。 提示: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但考评扣减、文明施工不达标扣款,大多放在竣工统一调整,不要在节点直接全额锁定。 2. 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服务费计算基数,是全部专业分包、甲供材料的最终结算总价。施工过程中分包工程只完成一部分,没法确定最终基数,只能按进度比例暂估计取;竣工以各分包最终结算价为基数,重新核算总包服务费。 3. 项目整体类奖罚、创优奖项 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竣工综合考评、全项目工期总奖罚、扬尘年度考评等奖惩,考核对象是项目竣工验收整体结果,单个节点无法判定,统一放到竣工结算核算。单独约定的封顶等节点奖励,可以当期锁定,合同里要写清楚区分。 4. 暂列金、手续不全、存在争议事项 暂列金本身就是备用款项,没有发生就不计价;已经实施但手续缺失、双方有分歧的变更、索赔,单独建立争议台账,不纳入当期锁定,协商或者鉴定完成后,在竣工结算统一调整。 5. 合同约定全周期加权调差的价差 合同写明采用竣工期平均价格指数、整个工期信息价加权调差的人工、材料,即便按月计量,价差也不按月锁定,全部留到竣工,按合同约定公式统一计算。这一条必须在招标文件、调价条款写明白,避免理解分歧。 6. 尾工整改、缺陷修复费用 竣工验收提出的整改内容、尾工、缺陷修复,发生在前期结算节点之后,前期没法预判,统一在竣工阶段核减扣除。 7. 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费用 基坑监测、桩基检测、第三方测绘等,合同约定按最终成果文件结算的,过程只预付进度款,竣工依据成果资料统一调整。 实践建议 很多项目政策看懂了,落地依然扯皮,根源是分界规则只在造价人员心里,没有提前写进正式文件。 第一步:招标阶段,明确调差模式,表述不模糊 在招标须知、合同专用条款增加“过程结算价款确权规则”,二选一写明: 方案 A:实体工程、变更签证、当期价差、单价措施当期锁定;总价措施、总包服务费、创优奖励竣工统一调差。 方案 B:实体、变更当期锁定;人工、材料全部价差等到竣工,按全周期信息价加权统一调差。 提醒:不要简单写一句 “过程结算只作为进度支付,竣工统一审核”,这句话会直接废掉过程结算的确权效力,审计会认定过程结算等同于普通进度款,全部内容都可以推翻重审。 第二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敲定三句核心约定 1. 双方签字盖章的过程结算书中,属于当期锁定清单内的工程量、单价、变更价款、当期价差,竣工结算时不再重新计量、核价;只针对计算错误、虚假资料更正,更正在下一期结算处理,不允许竣工阶段全面复审。 2. 过程结算书中列入竣工调差清单的总价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创优奖罚等,仅作为进度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价款,竣工结算依据全套资料重新核算,多退少补。 3. 存在争议的价款内容,不纳入当期锁定结算,单独登记争议台账,问题解决后计入竣工结算。 第三步:结算报表拆分两张表分开报送 表1:当期锁定价款明细表;配套收方单、变更单、认价单、调价计算书,多方签字,具备确权效力; 表2:暂估待调差明细表;标注暂估基数、比例、金额,备注仅进度付款使用,竣工重新核算。 造价、甲方审核分开审批,不要混在一张表一并签认,防止预估费用被默认为锁定价款。 第四步:国资项目审计应对要点 财建〔2022〕183 号里 “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不等于不能核查。审计重点查两件事: 1. 当期锁定对应的资料是否真实、验收、审批、收方手续是否齐全;手续不全,价款不具备锁定效力; 2. 是否存在明显计算错误、虚假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