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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和项目总承包的区别

要承包工程,法律规定施工单位需要相关资质,且承包工程范围不得超出资质范围,对一个工程进行承包,不是唯一一种方式,有施工总承包和项目总承包。

一、施工总承包和项目总承包的区别

  (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3)其次是承包范围不同。项目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项目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项目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项目总承包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项目总承包负责。

二、建筑项目总承包管理资质需要哪些

  我国对项目总承包不设立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项目总承包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关于培育发展项目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项目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提高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项目总承包业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三、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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