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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工程结算工程合同模块

一般工程结算有四大块组成 

 

    1工程合同

2设计变更

3索赔

4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项目经过设计,下一步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价格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支付依据。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工程合同

一、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依照约定的总价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招标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或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差异超过某一约定的百分比之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总价。

2.调整总价合同:在报价及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中由于市场价格浮动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总价应如何做相应调整。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内容分别填报分项工程的单价。(这是参考工程量,一般不作调整)

二、单价合同

(1) 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2) 纯单价合同

(3) 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不能十分确定,或是可能出入校大,此时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就不再合适,而应改用单价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有以下形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招标人在准备此类合同的招标文件时,委托咨询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列出工程量表及估算的工程量,承包商投标时在工程量表中填入各项的单价,据之计算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之用。但在每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最终结算工程的总价款。

      2.纯单价合同,在设计单位还来不及提交施工详图,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时采用这种合同。招标文件只向投标者给出各项工程内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商只要给出工作项目一览表中各项目的单价既可。将来施工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但对其中某些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2)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3) 成本加奖罚合同

(4) 最高成本加变动酬金合同

四、目前现行的招投标文件

1 总价包干(工程量与价格均不作调整)

2 单价包干(只调整工程量 单价不变)

3 施工图预算 结算(下浮率)

4 暂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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