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初步确定基础的形式,需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墩台高度、冲刷深度等因素,基础顶面一般不露出地面,基础开挖深度一般不大于6m。 旱桥或不考虑水流冲刷作用的墩、台,地面以下持力层承载力较好时,可采用明挖基础,基础层数以1~3层为宜;地基情况较差,没有放置明挖基础的持力层时,则采用桩基础,桩基础位于比较陡的斜坡面上时,为了减少基坑开挖量,承台可以部分高出地面,但出露部分一定要用浆砌片石护砌,并在计算桩基时考虑其不利影响,以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