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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农民工的技术管理论亟待编制施工过程控制规范的必要

1、从项目到公司,在项目层面,看到的是一个项目经理(老板)的管理状况;在公司层面,看到的是全部项目项目经理(老板)的管理状况:推而广之再大的公司,第一线施工也基本上全是农民工,如果没有好的施工过程把关人员作指导,是很危险的。

再好的结构理论、再规范的设计,施工终究是最后一道防线。施工队伍有再多的CIS,有再花里胡哨的ISO某某论证,墙上挂满漂漂亮亮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实际操作的农民工技术不行,就一切都等于零。

当今建筑队伍中,各级工人的应知应会早已无用,没有企业还评定工人等级,工头领着先谈“一个平方米多少钱”、“一个大工多少钱”、“一个普工多少钱”,然后开干。这些工头(包括劳务技术人员)了解的规范很少,而一座高楼大厦涉及到的各种规范标准至少有50本~60本,他们也不可能系统学习,如果施工企业再没有得力的技术人员指导把关,就很难达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2001年~2002年颁发的那一轮规范,将原来“施工与验收规范”演变成“验收规范”,这波规范将施工过程控制移出国家规范。过程中怎么控制,国家规范不管,过程中怎么干、怎么管谁也管不着,说话也不硬气——你凭什么如此这般管。

施工组织设计也没有过程如何做的国家级规范可参照,2001年~2002年规划大纲的4个应有:

1)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应有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4)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实际上是没有基础的空话。

因为国家强制性施工过程控制规范都取消了、企业的施工技术标准编制是否到位拿什么来衡量?都说自己有标准,写一句话、十句话、几百句、几千句,都可以,那么究竟写多少才算符合要求?

而什么才算是有“相应”的标准?更本就没有技术法律依据。

同样,什么是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又拿什么来衡量?

事后验收不能作为过程控制。

取消了“施工过程控制规范”,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依据又是什么?无人知晓。

取消了“施工过程控制规范”,就取消了施工过程质量把关的基本法规,脱离了国家科学试验和经验论证的基础,造成各说各有理的无政府主义格局。

自从2001年~2002年验收系列验收规范出台取代原来施工与验收规范以来,已经造成大量工程施工质量的全面下滑、质量管理的混乱、技术资料的作假等十分严重的局面,不能在这样继续下去了。

唐山大地震之后,迅即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抗震设计规范》(TJ11-74)修订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抗震设计规范》(TJ11-78),修订过程中,请施工第一线的技术工人(北京五建毛师傅等人)参加,认真总结了施工良莠不齐对抗震的不同效应,增补了大量的抗震施工条文;遗憾的是,汶川大地震之后,投入几十倍于唐山地震后的修订成本而出炉的《建设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没有对抗震施工提出任何新的举措。

3、应当立即恢复和加强强制性施工过程控制的施工与验收系列规范的编制,同时认真研究操作工人(农民工)的技术规范培训和考核。

现在,农民工进工地,工头从安全员哪里拿走一叠岗前安全教育记录,出门转身胡乱写上一些人名,就算是进行了安全教育,太简单了。涉及质量、技术规范的教育和培训,无从谈起。

如果不正视和立即解决这些问题,再建的工程质量,依然堪忧。业界将无法向子孙后代交代。

4、2001年~2002年验收系列验收规范把重点放在检测,一是多耗费大量检测资金,譬如一个稳产十多年的防水材料企业,每年要耗大量资金到工程所在地接收种种检测;二是检测规范规定只对来样或检测点质量负责,那么一栋楼究竟要检测多少点?交多少检测费?又要间隔多长时间实施检测,检测后等多久,才能拿到检测报告?

究竟为什么不在过程中进行控制,非要事后检测呢?

“检验批”究竟是不是过程控制?回答是否定的,绝大多数“检验批”表格是由小美女、小帅哥在资料室闭门造车而出炉。

建筑过程离不开水泥混凝土,混凝土要28天标养试块强度来判定,而相当多的工程不是3天一层、就是,5天一层,当某层28天检验报告出来时,其上已经又多了八层了,也就是说,用所谓的加强检测来控制施工质量,是不契合国内建设实际的空想。

5、还有监理把关?

监理考培教材,仅仅对程序性控制提出要求,没有对施工过程的具体质量和技术管理给出任何内容,不仅如此,即使是确是从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岗位转向监理的,也因为:1)过程不控制,到验收时顶不住,所谓“平时严格要求,验收好话多说”就是验收时你好我好大家都辛苦、都好;2)绝大多数监理没有被授予实际支付权。更多的监理不是毫无施工经验,就是只懂某个工种的施工工艺,所以我国1988年试行监理以来,工程质量未能得到上升,尚在继续滑坡,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6、还有不少建筑,不是在地震时被震垮,而是在施工过程中得不到应有的控制而垮塌,事故之后,管理部门只是看资质、看有没有所谓的持证和转包,不看过程的那个技术环节没有被有效控制,给社会人的映像是——只要有企业资质、工程不转包、工人持证就不垮塌。——实际绝大多数事故是由于不懂施工科学技术而错误指挥加上盲目蛮干所造成,不是资质、转包和持证率高下所造成。

7、关于ISO国际接轨:写上你该干的;按你写的干;记录你所干的。

这究竟对质量控制有何作用?

写的内容能不能满足质量控制,所谓的“贯标工程师”绝大多数不懂专业技术,他们向人们传授的秘诀:写得越简单越容易审核通过,反正审批人不懂,花点小钱交些朋友,买块金子招牌。”

我接待过N多波审核班子,到机关看看资料,他们对工地在哪里,基本不感兴趣。现在盛行的这个ISO体系的运作,实际上对工程质量提升的作用微乎其微,几近于零。

8、1988年开始陆续设立的质量监督站主要是备案管理和应对质量投诉政府委托的质监站现在主要职责是备案管理和质量投诉(纠纷)的仲裁。对过程的实体形成关注度严重不足。

过程验收仅仅是监督验收主体组织的合法程度。

9、评杯评奖的误导,这杯那杯,绝大多数省级行政区,都是竣工才评。以装饰装修为主导。过程是看不到的、看看资料。

这就好比庙里的老爷,穿的是绫罗绸缎的袍子,袍子里面原生态是草泥模特。不看原生态,只看哪位老爷的袍子好,哪位老爷就是好老爷。

真正百年大计是结构本体,不是以装饰装修论高下,装饰装修每10年20年可以更叠,结构本体的原生态是全寿命期的,必须重视、重视、再重视。

许多国家,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到结构本体,唯有我国特色,以装饰装修评判工程优劣,实际上已经对施工行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误导。

10、结语

1)工程结构施工质量把关,必须做好农民工的技术教育和指导;

2)对施工规范的编制十分亟待;

3)监理、监督、ISO论证、质量杯(奖)中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整。

4)只有有勇气修正自己错误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是对得起民众的有作为的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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