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简介及安全管理行为
1、塔式起重机的分类:
按结构形式分为: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移动式塔式起重机;
按自升形式分为: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内爬式起重机;
按回转形式分为:上回转塔式起重机、下回转式起重机;
按变幅方式分为:小车变幅塔式起重机、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折臂式塔式起重机;
按塔帽形式分为:锤头式和平头式
2、具体型号和字母、参数的含义
举例:QTZ80B
Q:起重机大类;T:塔式起重机;Z:自升式
Z是特征代码,同样的还有:K快装式、G固定式、K下回转式
80是起重力矩800kN.M
B:是设计序号 ,即第二次改型设计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即(一“确”、四“审”、一“编”、一“指”)
(1)向安装单位提供塔式起重机安装位置的基础施工材料,确保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塔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登记证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三级资质安装企业从事60t以下起重机和龙门架、800kn.m一下起重机安装作业,二级资质安装企业从事100t以下重机和龙门架、100kn.m一下起重机安装作业,一级资质安装单位可承担各种起重机安装作业);
(4)审核租赁单位营业执照是否有租赁资质;
(5)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塔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编制塔式起重机使用 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重要!!!)
(8)检查按拆队伍自带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检测合格证及完好性等;
4、签订租赁装拆合同,安全协议书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审核塔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以及租赁单位在企业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产权登记、自检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5、备案登记
使用单位应当自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安装验收资料,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资料提交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并办理塔式起重机使用登记,并将使用登记牌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6、塔吊安装前检查要点
(1)塔吊是否满足市场准入条件(查注册登记号)
A:塔吊达到报废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禁止使用;
B:塔吊属于落后淘汰的产品应禁止使用。
(2)安拆单位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查资料)
A:安拆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安拆人员应具备安拆资格并持证上岗。
(3)安拆方案是否制定(查资料核对现场)
A:是否有针对性的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使用单位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
B:基础定位是否合理:
a:基础是否设在基础边坡上等危险部位;
b:防外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的严禁无防护作业;
C:防碰撞措施是否合理:任何两台塔吊之间距离是否大于2米,严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对方塔吊标准节,多塔作业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与塔吊干涉的塔机是否有经审批的防碰撞措施。。
7、塔吊安拆过程中检查要点
(1)履行安拆告知手续,未经告知决不允许私自进行安拆。
(2)安装前基础砼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值,基础隐蔽验收是否履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并有相关部门审查验收报告。
(3)现场安拆单位与安拆人员资质、资格等是否与告知手续相符。
(4)现场安全保护工作及相关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进行交底。
A: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责;
B:安拆现场是否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安保工作;
C:安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D:施工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理;
E:安拆程序是否符合安拆方案及说明书要求。
8、安装单位及安装人员要求
(1)安装和拆卸单位必须取得拆装资质证书、安拆、维修安全许可证。
(2)安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件,且熟悉要安装升降机的主要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操作技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3)安装人员需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4)安装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帽、安全带等),严禁酒后安装及操作。
(5)每次安装或拆除作业之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参与装拆作业的人员是否持有专门的资格证书。(6)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听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得擅自离开或互相调换岗位。
9、塔吊施工过程中检查要点
(1)是否经检验检测、联合验收合格。
(2)塔吊基础排水是否畅通。
(3)现场操作司机,指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能否做到专人专机,并有交接班记录。
(4)多塔作业防碰撞、外电防护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多头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5)施工、租赁、监理等单位是否对塔吊进行定期检查,并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且留下相应的影像资料。
(6)对塔吊实体方面应重点查:力矩限位、超高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吊钩保险、钢丝绳卷桶及小车断绳等保险装置、附墙装置、连接紧固件螺栓销轴、及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变形开裂、焊接部位是否脱焊、钢丝绳断丝断股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等重大安全隐患。
(7)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附墙、顶升等相关告知文件及交底记录,特别是附墙是否存在擅自接长或私自制作等违规情况
10、安全交底
(1)安装、拆卸前,以及每次顶升加节,拉附墙前,除安装单位自己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外,总包单位也要对其进行交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旁站监督,同事做好相应记录(交底时的影像资料等);
(2)使用过程中对塔吊司机与指挥员的交底;
(3)群塔作业交底;
(4)使用过程中对涉及到塔吊的班组人员(木工、钢筋工、瓦工等)的吊运行为的交底;(最容易忽略)
11、塔吊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 安全操作规程
“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即超负荷不吊。
3、散乱物件捆绑不牢,零杂物无容器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机构连接不牢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8、斜拉斜挂物件不吊。
9、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吊框、吊具、吊绳不合格以及框内物件码过满不吊。
塔式起重机检查要点 基础部分 1、 检查项: 1、基础预埋件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预埋件是否有变形、开焊、裂纹现象发生,连接螺栓及销轴是否可靠。 2、塔吊基础排水措施是否可靠,有无积水现象发生。 3、混凝土承台表面是否有裂纹,脚柱与混凝土的粘合部位是否有裂缝。 4、防雷接地是否规范。 5、预埋件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1.1 检查时间:现场报验通过,获得使用许可;拆装阶段或等待审批阶段做甩项处理。 1.2 检查要点:基础无排水措施或排水不及时导致基础积水。 1.3 规范出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塔式起重机检查项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 2、检查项:结构及连接部位的检查 2.1 检查时间:现场报验通过,获得使用许可;拆装阶段或等待审批阶段做甩项处理。 2.2 检查要点:检查塔吊塔身、臂节、附着等主要构件是否存在变形、锈蚀;检查平台、走道、梯子、护栏设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地脚螺栓、销轴、紧固件是否紧固到位,是否锈蚀严重。 2.3 规范出处:《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 4.2.2.4 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拧紧。4.3.2 水平面呈不大于65度 的阶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2m 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设有横杆;阶梯的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4.4.4平台或走道的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 高的踢脚板。在需要工操作人员穿越的地方,踢脚板的高度可以降低 高度限位器: 当起升吊钩因人为操作或者线路故障无法上升、下降停止时(如: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起升控制接触器粘滞),当吊钩上升或下降到设定的位置时,高度限位能切断控制电路中的起升或下降线路,防止吊钩直接冲顶或者触地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于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变幅小车架下端达到最小距离800mm 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此时即为限上行不限下行。 3、检查项:起升高度限位 3.1 检查时间:现场报验通过,获得使用许可;拆装阶段或等待审批阶段做甩项处理。 3.2 检查要点:检查塔吊吊装上升过程中在安全越程内能否自动停止,是否存在碰撞臂节。 3.3 规范出处: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 6.3.3.1 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应满足GB/T 9462—1999 中4.7.1 的规定, 最小距离800mm处应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力矩限制器:对于变幅起重机,一定的幅度只允许起吊一定的吊重,如果超重,起重视就有倾翻的危险。力矩限制器就是根据这个特点研制出的一种保护装置。在某一定幅度,如果吊物超出了其相应的重量,电路就被切断,使提升不能进行,保证了起重机的稳定。 小车变幅限位器,控制小车行程,避免小车冲撞大臂端部,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幅度行程限位开关,当小车向塔身方向变幅至距离臂架根部挡块200mm 时,应能切断变幅机构电源,小车只能向臂端方向运行;当小车向臂端方向变幅至距臂架端部挡块800mm 时,应能切断变幅机构电源,小车只能向塔身方向运行。 5、检查项:大钩磨损、钢丝绳断丝、变形 5.1 检查时间:现场报验通过,获得使用许可;拆装阶段或等待审批阶段做甩项处理。 5.2 检查要点: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 5.3 规范出处: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 5.3.2 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用20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 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2.2 钢丝绳的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T 5972 的有关规定。(断丝断股百分之7、锈蚀、变形、机械损伤) 其他保护装置 4、检查项:风速仪、障碍指示灯 4.1 检查时间:现场报验通过,获得使用许可;拆装阶段或等待审批阶段做甩项处理。 4.2 检查要点:检查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 4.3 规范出处:《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 6.7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 的塔机,应配备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风速仪应设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遇见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塔吊吊运。 优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