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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各专业检验批划分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划分

1、压实、夯实、预压、换填地基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按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施工部位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依据变形缝、施工缝划分。

2、复合地基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按桩型、施工工艺、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施工部位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基础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地下楼层、变形缝、后浇带、施工段划分检验批,亦可遵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3.2条相关规定执行。

4、桩基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按桩型、工艺、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施工部位每200根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中,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可按桩型、施工部位或日生产量划分,相同类别、施工部位每20根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基坑支护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按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艺、施工部位划分。排桩、双排桩支护遵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2.2-4条划分;土钉墙、锚杆、地下连续墙按施工部位、面积或延米划分,相同工艺、材料、施工部位的土钉墙每5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工程不同施工部位采用不同支护类型时,需按支护类型分别划分检验批。

6、降水、排水、回灌分项工程各常规划分为一个独立检验批。

7、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分项工程,可根据回填料种类、施工工艺、分层分区施工情况划分检验批,具体划分方案由施工单位联合监理单位施工前确定。

8、边坡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按材料、工艺、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施工部位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地下防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细部构造防水工程,按结构层、变形缝、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排水工程、注浆工程各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

1、混凝土结构各分项工程,遵循贴合生产施工方式、便于质量管控的原则,按材料进场批次、施工班组、楼层、施工段、结构缝划分检验批。

2、混凝土结构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批容量可按以下规则适度扩大:

1)认证产品、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一次性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批次检验出现不合格时,恢复原检验批容量验收,且该产品后续不得再次扩大容量;

2)混凝土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按进场批次检验。同一项目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批次的同类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验收。

3、钢筋连接接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同一焊工施工的同牌号、同直径接头,每300个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台班数量不足300个时,可一周内累计,累计不足300个仍按一批计;

2)箍筋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同一焊工施工的同牌号、同直径箍筋接头,每600个为一个检验批,超出部分可与下一台班累计计算;

3)电弧焊接头:现浇混凝土结构中,每300个同牌号、同形式接头为一批;房屋结构中,连续不超过两个楼层范围内300个同牌号、同形式接头为一批;

4)钢筋电渣压力焊、气压焊接头:现浇混凝土结构中,每300个同牌号接头为一批;房屋结构中,连续不超过两个楼层范围内300个同牌号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按一批计;

5)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外观质量抽查以同一台班同类预埋件为范围;力学性能检验每300件同类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可累计,不足300件仍按一批计;

6)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同一施工条件、同批次材料、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每500个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个仍按一批计。

4、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各分项工程,每10m高度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新增)

5、钢筋混凝土筒仓筒体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独立筒仓体单独划分检验批,大直径筒仓、联体筒仓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滑模工艺施工:按单个工作日滑升区段划分,且单次滑升高度不超过3m为一个检验批;

3)非滑模工艺施工:按模板高度划分检验批;

4)筒体配筋变更区段,单独划分检验批。

6、砌体结构各分项工程,按材料类型、强度等级统一原则,结合楼层、变形缝、施工段划分检验批,且单个检验批砌体体量不超过250m³。

7、钢结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钢结构制作工程,按构件类型、加工批次及数量划分,也可参照钢结构安装划分标准执行;

2)单层、多层、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按变形缝、空间稳定单元、楼层、施工段划分一个或多个检验批;

3)钢网架(网壳)、管桁架、预应力钢结构工程,按变形缝、空间稳定单元、楼层、施工段划分一个或多个检验批;

4)地下钢结构按不同地下楼层划分检验批;

5)预应力索杆、膜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配套对应钢结构制作、安装分项划分检验批,也可按膜单元、支承结构稳定单元划分检验批;

6)压型金属板制作安装工程,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及屋面、楼面、墙面施工区域,配套对应钢结构安装分项划分检验批;

7)钢结构涂装工程,参照钢结构制作、安装分项划分标准划分检验批。

8、铝合金结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检验批,匹配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亦可结合实际进料情况调整;

2)零部件加工工程,参照铝合金结构制作、安装分项标准,结合进料情况划分检验批;

3)焊接、紧固件连接、构件组装、预拼装、防腐处理工程,按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标准划分检验批;

4)单层铝合金框架安装工程,按变形缝、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检验批;多层铝合金框架安装工程,按楼层、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5)空间网格结构及面板制作安装工程,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空间稳定单元划分检验批;

6)幕墙结构安装工程,遵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4.2-8条规定划分。

9、钢管混凝土、型钢混凝土各分项工程,遵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14-2015第4.3.2-1条规定划分检验批。

10、木结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方木与原木结构: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以单幢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以单幢房屋单个楼层或变形缝区间单层为一个检验批;

2)胶合木结构: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以单幢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以单幢房屋单个楼层或变形缝区间单层为一个检验批;

3)轻型木结构: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同一项目同期施工,单栋建筑面积≤300㎡、总建筑面积≤3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按一批计,单栋超300㎡单独划为一批;制作安装质量控制以单幢房屋单个楼层为一个检验批;

4)木结构防护工程,对应匹配方木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的检验批划分标准执行。

11、结构加固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相同材料、工艺、施工部位每5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划分

1、建筑地面工程:各基层构造层、面层,按施工层次、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每三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单层面积较大时,每500㎡为一个检验批。室外散水、台阶、坡道、明沟整体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基土、垫层、面层验收执行地面工程标准。

2、抹灰及清水砌体勾缝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抹灰: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

2)室内抹灰: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每50个自然间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走廊按30㎡折算为一间,不足50间按一批计。

3、外墙防水分项工程: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

4、住宅室内防水分项工程:以单个自然间、独立水容器为单位,逐间逐个划分检验批验收。

5、门窗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普通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同品种、同类型、同规格每100樘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按一批计;

2)特种门:同品种、同类型、同规格每50樘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按一批计。

6、吊顶、轻质隔墙、裱糊、软包工程:同类型施工项目,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走廊按30㎡折算为一间,不足50间按一批计。

7、饰面板、饰面砖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内施工: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走廊按30㎡折算为一间,不足50间按一批计;

2)室外施工: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

8、幕墙工程检验批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的幕墙,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

2)同一单位工程中不连续的幕墙区域,单独划分检验批;

3)异形、特殊工艺幕墙,由施工单位联合建设、监理单位,根据结构特点、工艺难度、工程规模协商确定检验批划分方案。

9、涂饰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涂饰:单栋建筑同类涂料墙面,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

2)室内涂饰:同类涂料墙面,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走廊按30㎡折算为一间,不足50间按一批计。

10、装饰细部工程检验批划分:

1)同类细部制品,每50间(处)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按一批计;

2)每部楼梯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四、屋面工程检验批划分

屋面各分项工程,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按一个检验批计。不同楼层屋面单独划分检验批,同一楼层屋面可根据变形缝、施工段拆分多个检验批。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检验批划分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优先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也可结合施工区域、施工段、楼层、单元灵活划分。

六、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划分

通风与空调工程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风管配件制作按规格、型号、数量划分;设备安装按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划分;管道系统安装按管道规格、型号、长度划分。

七、建筑电气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电气安装工程:根据庭院范围、投运时序、功能区块划分检验批;

2、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主配电室、分配电室各自独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供电干线安装工程:根据供电区段、电气线缆竖井编号划分检验批;

4、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工程:结合土建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划分检验批;

5、备用及不间断电源安装分项工程: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人工接地装置、建筑基础钢筋接地体各自独立划分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块拆分多个检验批;避雷引下线安装,6层及以下建筑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按均压环设置间隔楼层划分检验批;接闪器安装,同一屋面整体为一个检验批。

八、智能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监控安装工程:根据庭院范围、投运时序、功能区块划分检验批;

2、机房安装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单独划分检验批;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以单台DOC控制箱对应区域为一个检验批;

4、综合布线系统:以单个楼层弱电间对应区域为原则划分检验批;

5、有线电视系统:以单个信号放大器覆盖区域为原则划分检验批;

6、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人工接地装置、建筑基础钢筋接地体各自独立划分检验批。

九、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

1、围护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墙面节能:相同保温材料、工艺、施工做法,扣除窗洞后每1000㎡保温墙面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亦可由施工、监理单位结合施工流程协商确定;

2)幕墙节能:相同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同一工程不连续幕墙单独划分检验批;异形、特殊幕墙由施工、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协商确定;

3)门窗节能:同一厂家、同品种、同类型、同规格普通门窗每100樘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按一批计;同类特种门每50樘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按一批计;异形门窗由施工、监理单位协商确定划分方案;

4)地面节能:相同保温材料、工艺、施工做法,每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按一批计,可结合施工段、变形缝划分,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需单独划分检验批。

2、供暖空调设备及管网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供暖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亦可按区域、施工段、楼层、单元划分;

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设备安装按规格型号、数量划分,管道安装按规格型号、长度划分;

3)空调、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

3、电气动力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配电与照明工程:按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若干检验批;

2)室外电气安装工程:根据庭院大小、投运时间、功能区块划分;

3)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主配电室、分配电室分别划分检验批;

4)供电干线安装工程:根据供电区段、线缆竖井编号划分;

5)电气动力、照明及等电位联结工程:按土建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划分。

4、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按供电区段、线缆竖井编号或土建施工区段、变形缝、楼层划分检验批。

5、可再生能源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1)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按设计环路系统、设备组别划分,亦可按区域、施工段划分;

2)太阳能光热节能工程:按设计系统、设备组别划分,设备安装按规格型号、数量划分,管道安装按规格型号、长度划分;

3)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按供电区段、线缆竖井编号划分,备用及不间断电源安装分项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十、电梯工程检验批划分

每台电梯单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十一、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检验批划分

1、室外设施工程整体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附属构件纳入地面工程检验批统一验收;

2、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各分项工程常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广场、停车场、挡土墙、场坪绿化工程,相同材料、工艺施工区域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道路工程(不含广场、停车场),相同材料、工艺施工路段每5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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