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省厅组织修订形成《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同时停止使用。省厅此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与2023年版)修改内容对照表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修订说明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3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在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行诚信承诺函制度 (一)评标专家应当签署《评标专家诚信承诺函》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 (二)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 二、鼓励择优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人基于谨慎和择优原则,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招标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如有要求的,在评标环节,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评标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如有发现投标人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该投标人资质审批机关。 (二)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 (1)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至人民币30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企业工程业绩和总监工程业绩要求,不选择的其分值相应扣除;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招标人应设置企业工程业绩和总监工程业绩要求。 (2)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设置监理大纲,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总监答辩。不选择的其分值相应扣除。 (3)招标人有设置总监答辩的,总监答辩题目应当在指定题集中按规则确定16题客观题,答辩人书面做答,每答对1题得0.5分,答对12题及以上记满分6分。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答辩开始前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到现场进行核验。 (4)各地不得强制取消招标人设置总监答辩、企业工程业绩和总监工程业绩要求的权利。 附件2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附件1 使用说明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监理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在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订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项目。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 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