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的通知 苏建科〔2024〕10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 为指导改善型住宅评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我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25-51868661;邮箱:zjt_kjc23@163.com。 附件: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4日 附件: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zip 9e948e453675234e0b8c6321f12f551f.zip (768.4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