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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单位必须配置安全干事,每15-20人配置1名!

芜湖市住建局关于推行安全干事(班组长)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新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高新区规建部、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轨道(隧道)质安站:

为切实加强外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单位)施工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治理能力,把安全生产压力压到各层级、传到最末梢,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干事(班组长)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相关术语
(一)项目班组,是指由若干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被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组成的,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任务的最基层组织。
(二)安全干事,由班组长担任,是指受所属企业任命、指派,在建筑施工现场带领班组落实工程承包企业项目部部分工作任务建筑工人的“领头人”,履行项目安全干事管理职责。
二、强化人员配置管理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单位必须配置班组长,原则上应以工种为单位(如钢筋班、木工班、混凝土班等),确定带班班组长。
(二)原则上施工现场劳务作业班组每15-20人至少配置1名的安全干事(班组长)。劳务队伍进场后,应向项目部书面上报各班组安全干事及对应班组人员名单,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范围。班组调整后,应及时将调整人员名单报项目部。
三、安全干事培训教育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安全干事的统一培训。完成培训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颁发合格证书并发放专用安全帽或袖标,后续作业过程中应佩戴安全干事专用安全帽或袖标。
四、安全干事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行使对各作业班组在施工作业面的安全管控。
(二)了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指令。
(三)协助摸排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置或上报项目部。
(四)协助项目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五)合理安排班组成员的工作,督促班组成员落实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以及“一带一帽”工作要求。
(六)根据施工要求进行针对性班前安全交底,组织开展班组每日安全“晨会”或作业面安全技术交底。
(七)发生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应要求班组成员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项目部,参与组织开展自救,并采用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五、考核管理
(一)项目部应将外包单位安全干事纳入安全管理,按月对其进行考核,若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的,原则上对相应安全干事给予每人每月300-500元安全津贴。为激励安全干事工作积极性,安全津贴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每月直接发放。若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约定等,对相应安全干事进行年终一次性表彰。
(二)外包单位应按要求配置安全干事,安全干事不称职或不能胜任的,应及时更换。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等有关规定,对相应外包单位进行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施工总承包单位、外包单位要结合安全“晨会”和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推行好安全干事制度并将其作为加强对劳务班组、一线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环环相扣责任落实,推动安全防范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尽最大可能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外包单位要厘清安全和发展之间关系,充分认识到安全就是质量,安全就是效益,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津贴,将安全干事制度纳入总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中,明确施工总分包各自的权利、义务;要充分发挥好安全干事作用,将安全干事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好帮手、好助手,强化培训考核管理,推动安全干事制度落地见效。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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