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都市圈轨道快线设计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6〕15号 现批准《河南省都市圈轨道快线设计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348-2026,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本标准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njs.henan.gov.cn)公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2026年3月10日 《河南省都市圈轨道快线设计标准》解读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重点工作安排,组织编制的《河南省都市圈轨道快线设计标准》经审定通过,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河南省都市圈轨道快线设计工作,填补设计标准空白,满足都市圈轨道快线建设需要。 二、适用范围及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120km/h、140km/h、160km/h、200km/h,采用标准轨距钢轮钢轨的河南省都市圈轨道快线工程设计工作。本标准遵循国际化、绿色化、智慧化和人文化的设计理念,融合了多层次轨道交通技术特点,侧重于提高服务标准和出行效率,并包含了站城融合、铁路的利用与改造、轨道物流、绿色设计等综合性内容。 三、标准目次 01总则;02术语和符号;03基本规定;04客流预测; 05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06车辆;07限界;08线路; 09轨道;10车站建筑;11车站结构;12桥涵;13隧道; 14路基;15供电;16机电设备;17通信;18信号; 19自动化与信息化;20运营控制中心;21车辆基地; 22防灾与安全;23环境保护;24站城融合; 25铁路的利用与改造;26轨道物流;27交通衔接; 28绿色设计;附录。 四、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制订技术内容包括28章节和6个附录。详细章节内容如下: (一)总则。规定了本标准的编制目标、适用范围、速度等级等基本要求。 (二)术语和符号。定义了本标准的主要名词术语和符号。 (三)基本规定。提出了都市快轨网应以乘客服务为中心、功能服务优先的基本原则、运输需求为导向的规划理念,明确了主要技术标准、综合选线、智慧城轨和贯通运营、设备选型等方面的总体性要求和原则,并规定了运营、车辆和车站服务标准。 (四)客流预测。明确了都市快轨客流预测的范围及方法、基础数据内容、预测结果内容、研究重点和客流特征分析等。 (五)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明确了都市快轨行车组织的基本思想和原则,规定了运营服务标准、运营模式以及多场景的运营组织要求、运营规模、配线设置标准、运营管理要求和定员标准等。 (六)车辆。明确了120km/h、140km/h、160km/h、200km/h速度等级下A\B\C\D型车的主要技术规格、车体与设备及主要系统的技术要求、安全与应急措施等。 (七)限界。明确了都市快轨不同车型的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要求、不同速度的隧道阻塞比要求,规定了区间及车站限界计算速度、建筑限界的制定原则等基本参数,车站、人防门以及车辆基地的主要建筑限界标准,区间疏散平台、区间电缆敷设形式等轨旁设备设置要求。 (八)线路。规定了线路设计和车站设计的主要原则,线路平面的曲线半径、缓和曲线长度和道岔与曲线间的直线段长度,线路纵断面的坡度设计、竖曲线半径、节能坡等主要技术标准。 (九)轨道。规定了轨道结构选型原则及轨道主要设计标准。明确了轨道铺设精度,钢轨、扣件、轨枕及道床,道床过渡段,轨道减振,无缝线路,轨道附属设备及常备材料等技术要求。 (十)车站建筑。明确了车站总体布局要求、差异化的分级标准,主要设施能力、标准站公共区、换乘站及特色站的设计要点、以及车站服务设施、设备管理用房、出入口及风亭、装修与导向、无障碍等方面的针对性规定。 (十一)车站结构。明确了地下车站结构的设计原则、荷载取值和工程材料选用标准,规定了结构计算、稳定性验算、变形缝设置、一体化建设、安全保护区等方面相关要求;明确了高架车站的设计工作年限、荷载取值、结构及抗震设计要求,规定了工程材料、结构构造等方面相关要求。 (十二)桥涵。明确了桥梁设计原则、桥墩选型原则、桥梁工作年限和防洪设计要求,规定了桥梁设计荷载、变形、变位和自振频率限值要求,桥梁结构设计与构造要求、声屏障钢结构设计要求、涵洞设计要求、桥面布置和附属设施设计要求。 (十三)隧道。明确了隧道结构的设计原则、荷载取值、工程材料,结构设计和洞口设计,规定了隧道穿越不同重大风险的设计要求。 (十四)路基。明确了路基的设计原则及标准,规定了适用于河南地区的路基面、路堤、路堑、过渡段、地基处理、边坡防护、支挡结构、路基排水、取(弃)土场的主要设计要求。 (十五)供电。规定了供电系统的外部电源、中压网络、牵引供电系统、变电所、牵引网、电力监控及智能运维、防护与接地等技术要求。 (十六)机电设备。规定了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给水与排水、动力照明、自动扶梯与电梯、站台屏蔽门等系统的设计原则和主要技术要求。 (十七)通信。规定了通信系统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各子系统的技术要求、与其余专业整合要求、主干光电缆的设置和选用要求。 (十八)信号。明确了信号系统制式选型原则,规定了系统架构、设备选型、互联互通、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等技术要求,明确了转辙机、电缆等设备材料配置要求。 (十九)自动化与信息化。明确了信息、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灾害监测、自动售检票、安全防范与监控等系统的设计原则和主要技术要求。 (二十)运营控制中心。明确了运营控制中心的一般规定、工艺设计原则及建筑与装修的要求。 (二十一)车辆基地。明确了车辆基地的分类及功能划分、选址及总平面布置,规定了车辆检修标准、运用整备设施、检修设施、站场线路、综合维修中心以及物资总库、房屋建筑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二十二)防灾与安全。规定了建筑防火、区间防灾疏散救援、防排烟及事故通风、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防灾用电与疏散照明、防灾通信、防水淹和雨雪冰冻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二十三)环境保护。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设计原则和执行标准,规定了噪声治理、噪声防护、振动保护、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二十四)站城融合。明确了站城融合在规划协调、风貌融合、空间连通、设施整合、统筹实施等方面的要求。 (二十五)铁路的利用与改造。明确了铁路的利用与改造的一般规定,并围绕运营改造、线路改造、土建改造和设备改造等不同场景规定了各专业的主要技术要求。 (二十六)轨道物流。明确了轨道物流的定义、业务模式分类,规定了轨道物流运输组织、场所布局、设备配置标准、物流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十七)交通衔接。明确了车站交通接驳的范围、构成、原则、距离等要求,规定了行人、非机动车、公交、出租车、小汽车接驳设施的设置要求。 (二十八)绿色设计。明确了车站绿色设计的星级目标,围绕安全耐久、健康舒适、交通便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五大维度规定了各专业的主要设计原则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