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体检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苏州住建房〔2026〕4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城镇既有房屋体检的要求、方法、内容,切实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市住建局组织编写了《苏州市房屋体检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房屋体检技术导则(试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要求;4健康问卷;5问诊调查;6一般检查;7深度检查;8体检报告;9档案管理。 附件:苏州市房屋体检技术导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