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备案管理扎实推进“多测合一”及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房产测绘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要求,规范我市房产测绘市场秩序,提升房产测绘备案工作效能,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等民生要求,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强化房产测绘成果管理 (一)严控公摊面积测算。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要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及“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对共有建筑面积的构成、分摊原则、计算方式进行严格把关,严禁擅自扩大公摊范围、重复计算公摊面积、将不应计入公摊的设施计入公摊面积,确保公摊面积测算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示透明,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 (二)规范成果数据入库。对通过备案的房产测绘成果,须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房产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认,为楼盘表建立、不动产登记等后续工作提供可靠数据基础。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及技术规程,健全房产测绘成果检查核查机制,重点加强对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合规性、养老设施等特殊用房认定的准确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测绘备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结合楼盘表建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全力配合化解“登记难”、“保回迁”问题 (一)吃透用活化解政策。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化解不动产“登记难”相关政策,对纳入“登记难”攻坚范围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最大限度压缩房产测绘备案办理时限,为后续不动产登记争取时间。 (二)畅通绿色通道机制。对纳入“登记难”、“保回迁”范围的项目,建立房产测绘备案“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对非关键性材料缺失的,允许申请单位先行承诺,予以容缺办理,同步办理测绘成果备案,待主要材料补齐后,正式出具备案文件。 (三)主动靠前服务指导。主动对接辖区内“登记难”、“保回迁”项目,提前介入测绘环节,指导测绘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照“登记难”攻坚方案及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测绘工作,从源头上避免因测绘问题产生新的办证障碍。 三、精准落实民生要求,规范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认定 各房产测绘机构要按照省民政厅、省住建厅《陕西省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陕民发〔2026〕11号)有关要求开展房产测绘业务,严格区分住宅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对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独立测量,面积不计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并在《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中标注“养老服务设施”字样。 四、加强信用信息监管,压实测绘机构主体责任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辖区监管职责,强化信用信息采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测绘项目委托人反馈、群众举报、媒体报道、测绘成果质量考评、其他部门共享等途径,全面采集房产测绘机构不良信用信息,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要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压实测绘企业主体责任。对违反《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房产测绘机构,及时函告测绘资质发证机关,建议依法予以降级惩戒或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姚亚平 联系电话:8763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