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规模标准的通知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等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苏建招〔2025〕130号,以下简称《标准文件》)。《标准文件》中“使用指南-相关概念定义-工程分类”中说明:“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现对我市工程规模分类调整如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照明等专业承包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1000万元-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照明等专业承包工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400万元-1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500万元的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照明等专业承包工程。 上述“特大型工程”、“大型工程”、“中型工程”、“小型工程”仅用于招投标环节,其表述“以上”均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