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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招标范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招标范本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落实上位政策文件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34号)、《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等国家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实施,原范本部分条款与现行政策要求存在脱节,无法有效衔接政策落地执行,亟须通过修订完善,确保招标工作依法合规、有据可依,切实将各项政策部署全面融入招标各环节。

(二)解决旧范本适配性不足问题的现实需要

原范本发布年限较长,随着广西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持续发展,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检测、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模式不断优化升级,原范本部分条款已无法适配当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难以有效规范招标活动。通过修订招标范本,可填补条款空白、优化流程设计,进一步提升范本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落实最新政策法规要求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监理、检测招标公告中增加政府采购项目标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内容,评标办法中明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二是衔接检测机构资质新标准。删除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细化跨区域承揽检测业务的管理要求。三是落实新计价体系要求。按自治区最新计价规范修改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计价相关内容。四是更新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更新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删除已失效的桂政办发〔2021〕41号文件、计价规范更新为GB/T 50500-2024、增加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增加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选项等。

(二)优化投标文件格式与评审规则

一是规范暗标格式。优化暗标目录格式要求,避免因格式差异导致否决投标;同时明确空格、空行、明显文字错误、序号不连续等非实质性内容不属于暗标否决因素。二是适应电子招标要求。将签字调整为电子签章。三是明确异常低价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四是明确技术标篇幅。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建议书、检测大纲、全过程咨询服务大纲正文部分不得超过规定页数。

(三)完善电子化招标投标流程

一是明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途径、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以及系统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二是要求潜在投标人先行取得数字证书(CA)。三是删除项目经理注册状态异常须携带身份证到开标现场的处理方式。

(四)调整合同条款与履约担保规则

一是更新工程施工及总承包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比例要求、人员管理及违约处罚要求,以及按造价改革政策调整计价、变更、索赔相关合同条款。二是统一联合体履约担保缴纳方,明确履约担保可以联合体任一方的名义提交。

(五)规范招标文件术语与文书格式

一是将“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统一修改为“中标结果公告”。二是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增加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文件的签名格式,明确签名与电子签章要求。三是中标候选人公示增加公布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六)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投标人信用查询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委员会复核并做好记录。二是根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重点核查的异常投标情形及不得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范本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活动流程,我厅组织修订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范本(以下简称五份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现予以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五份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分别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检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活动。

二、实施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6年版范本正式实施之日起,旧范本停止使用。正式实施之日前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工程建设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五份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请各单位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下载范本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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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等五份招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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