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提示函 各市建设施工专委办: 根据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部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指导服务职责,推动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备案管理制度,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宣贯培训,提升指导服务能力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指导服务职责,依托建筑施工专家库,组织对属地乡镇(街道)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重点围绕《浙江省限额以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导手册(试行)》及配套图册,针对保温工程、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高危环节,开展检查要点和识图、施工管理等基本常识宣贯,为乡镇(街道)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 二、指导完善备案制度,推动属地责任落实 各地要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健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参照《涉及建筑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属地备案流程》,结合实际简化信息登记材料,优化备案流程。同时,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巡查责任,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备案管理不留盲区。 三、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持续优化管理效能 各地要加强对属地乡镇(街道)备案管理工作的日常跟踪和业务指导,定期收集属地乡镇(街道)在备案登记、巡查排查、隐患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根据需要提供专家咨询、典型案例等支持,共同推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浙江省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