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另见附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履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托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APP端(下称“穗建通”)中“项目人员管理库”“安全员签到”及“安全员履职”等应用,实现人员到岗可核验、巡检记录可追溯、隐患整改可闭环、履职情况可评价。以信息化手段压实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减轻专职安全员资料整理负担,使其回归现场安全管理本职,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人员配备及变更管理
(一)人员信息录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穗建通自动从施工许可审批系统调取项目专职安全员关联企业及项目信息,纳入项目人员管理库,经专职安全员在穗建通内补充完善执业信息,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后,方可实现人员履职信息采集。
(二)人员架构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新增或变更专职安全员的,应通过穗建通中“项目人员管理库”模块提交变更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穗建通留存变更记录,并自动将变更后的人员信息推送至施工许可审批系统。变更后专职安全员数量及专业类型应符合《办法》要求。
因突发疾病、紧急离职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完成完整交接的,可先行办理人员变更,施工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齐交接手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断档;因请假、轮休或外出开会等情况无法签到的,若现场专职安全员配置仍满足要求,可说明情况不予追责。
三、日常履职要求
专职安全员应通过穗建通记录每日履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到岗签到。到岗履职前,应通过穗建通中“安全员签到”模块完成定位签到。
(二)现场巡检。巡检过程中,应通过穗建通中“安全员履职”模块,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重点部位作业情况等巡检过程进行拍照,并为每张照片配套输入相应的文字描述,形成“一照片一描述”的实时巡检记录。可采用语音输入转换文字等便捷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整改闭环。针对巡检发现的问题,通过穗建通直接向除本人以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发送整改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整改通知并按要求完成整改、上传回复材料后,应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形成“发现问题—即时交办—限期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
(四)安全日志。巡检结束后,专职安全员应通过穗建通中“安全员履职”模块汇总当日巡检记录,并根据《办法》要求填写安全日志,经项目负责人在线签认确认后,由穗建通自动归档,结合广东省对安全日志的填写要求,开放导出电子版PDF试用功能。项目配备多名专职安全员的,各人分别记录、分别提交。
四、鼓励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工具
为切实推动专职安全员回归安全生产核心岗位职责,减轻资料整理事务性负担,穗建通“安全员履职”应用将开放统一的标准化接口,允许符合条件、具备人工智能服务能力(含语音识别、隐患识别、智能日志生成等)的第三方企业接入相关应用,供企业自主选择使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选用已接入穗建通的第三方应用,依托人工智能服务自动生成巡检记录与安全日志,推动安全员聚焦现场隐患排查与处置。
人工智能服务为企业自愿选用的辅助手段,不作为履职合格前置条件,任何第三方企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购买;未使用相关服务的企业,通过手工填写安全日志同等满足履职要求,但巡检实时产生的“一照片一描述”为填写安全日志的必备前提。
接入穗建通的第三方应用应具备数据实时上传基础功能,相关功能宣传、服务提供均由第三方企业自行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穗建通相关数据可作为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企业自建系统对接管理
穗建通提供统一规范的API接口,支持企业自建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履职数据自动推送。相关数据标准、对接指南查阅获取方式详第七点。
企业自建系统应具备与穗建通同等水平的履职数据采集功能,并实时将数据推送至穗建通,推送数据应包括专职安全员定位签到、巡检记录、整改通知、安全日志、履职预警等。各企业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
六、监管与处置
(一)日志监控预警。穗建通每日自动统计各项目安全日志生成情况。当日21:00前未生成日志的,将自动向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企业安全总监发送预警提醒;当日24:00前仍未生成的,向企业安全总监发送预警提醒;一个月内超3次未在当日内生成日志的,向项目所属监督员发送预警提醒。
(二)履职现场核查。监督员收到预警提醒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开展核查工作,可结合项目风险等级采取线上核查或现场核查方式。对确属人员脱岗或在岗未履职的,依据《办法》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三)履职数据应用。将专职安全员到岗率、日志提交率、隐患发现与整改闭环率等履职数据,作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多次被预警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由监督部门予以处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应用及数据获取方式
企业可通过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portal.gz-szcj.com:8000/yypt/user/login)首页扫描二维码,获取穗建通安装包、系统应用操作手册、《企业自建系统对接接口标准》等。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疑问,可加入技术答疑 QQ群(856561772)或拨打服务电话 18602058846向运维团队寻求帮助。
八、附则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后续“广州住建APP”内企业端各项业务模块将逐步迁移至穗建通,本通知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