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详见附件1)以及《关于修正<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有关内容的通知》(详见附件2)要求。结合我州地理环境现实条件,拟在修正后的标准招标文件包基础上增加高海拔工程业绩(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3)。并定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在我州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上线时间 本次修改后的标准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2026年4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2026年3月31日(含)前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编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州标准示范文件修改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 三、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使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标准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平竞争原则。对标准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定分离”“暗标盲评”等内容,应结合实际项目特点规范使用,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督与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对发现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阿坝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