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BIM技术、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文件精神,经我厅组织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应用BlM技术、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的例外情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应用BIM技术、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的例外情形清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应用BIM技术、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的例外情形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