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绍兴市房建市政领域保障在线与实名制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绍市建设〔2026〕26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滨海新区规建局、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 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浙人社发〔2024〕71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绍兴市建设领域保障在线与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市建设〔2023〕52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