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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的通知

川建建发〔2026〕170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31日

    附件: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

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建设工作方案

(2026—2030)

    为贯彻落实《协同推进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实施方案》(川办发〔2025〕6号)精神,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产业链,以建圈强链、圈链协同的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建筑业转型提质,加快现代化建筑产业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四川建筑业转型提质需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产业融合为导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整合全产业链资源,推动解决行业转型升级难点痛点问题,构建涵盖规划、投资、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装备制造、软件系统等全链条的智能建造产业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科技创新、资源互通、技术共享,完善智能建造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区域协同、协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强化成都智能建造国家试点示范作用,推动全省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全链条深化拓展重点场景建设,提升四川建造含“科”量、含“绿”量、含“智”量、含“新”量。到2030年,构建结构完整、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的智能建造产业链体系,加快建成全国智能建造产业强省。

    (一)产业链框架搭建阶段(2026年)

    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开展骨干企业征集与培育,搭建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核心骨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企业征集:面向全省建筑业、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等领域,公开征集在技术创新、产业规模、要素资源、市场布局等方面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覆盖智能建造‌上游技术供给、中游集成服务、下游场景应用等‌全产业链环节,遴选省级链主企业、各市(州)链主企业以及产业链核心配套骨干企业。

    2.框架搭建:确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领域省级链主企业,明确各市(州)链主企业培育对象;推动链主企业与核心配套骨干企业建立初步协同合作机制,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需求,形成首批智能建造产业链协同发展清单。

    3.产业链图谱绘制:梳理智能建造上下游全链条体系,明确链主企业、配套企业、科研单位、应用场景等核心要素,初步完成四川省智能建造产业链图谱绘制,为全产业链建圈强链提供指引。

    (二)试点示范阶段(2027-2028年)

    实施智能建造提质扩面行动,以成都市开展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引领,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作为重点城市,其他市(州)逐步跟进。

    1.试点布局:持续征集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及试点项目,推广安全可靠BIM技术、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进一步深化拓展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做法。持续遴选四川省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促使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积极研发和迭代更新。推进钢构件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实现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全流程数据贯通与数字化管控。建立试点成果共享与反馈机制,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推动成熟智能建造技术规模化应用。

    2.技术攻关:加快突破自主可控BIM技术、建筑机器人操作系统、建筑产业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组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制定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技术标准。

    3.政策配套:出台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培育政策,明确链主企业及骨干企业扶持措施与发展要求。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9-2030年)

    全面推广试点成熟经验与模式,实现全省智能建造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末,省级试点城市增至15个,试点项目新增500个,安全可靠BIM技术普及率达到35%,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累计建成25个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一)产业链办公室(链长办)

    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链长办,统筹协调产业链发展战略、资源以及省直相关部门政策;审定产业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关键工作任务。各市(州)住建部门落实链长办部署及要求,负责组织方案实施、协调调度、信息收集与共享;落实智能建造产业链推进任务,协调试点项目落地、要素保障、企业培育等工作;反馈产业发展难点痛点;组织企业参与产业交流、技术推广活动。

    (二)链主企业

    1.省级链主企业

    牵头专业领域产业链培育,聚焦本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配套完善。辐射带动市(州)链主企业和链属企业发展,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路线。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创新平台,培育产业人才。

    2.市(州)链主企业

    各市(州)遴选具备一定规模、技术基础和本地资源的链主企业。聚焦本地优势场景,牵头产业链协同和配套企业孵化。承接省级链主企业技术转移和项目合作,推动智能建造技术规模化应用。

四、重点任务

    (一)因地制宜制定方案,优化区域布局

    各市(州)结合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制定智能建造产业链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发展定位,加快构建全省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智能建造产业格局。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作为主要承载地,聚集发展要素,提升产业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智能建造产业集聚高地;其他市(州)作为协同发展地,积极参与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作,持续深化智能建造应用场景,逐步培育配套服务能力。

    (二)梯度培育企业主体,强化链主孵化

    支持省级链主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整合资源,开放供应链和应用场景,带动市(州)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引导省级链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布局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打造行业标杆。鼓励市(州)制定本地链主企业专项培育计划,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支持。探索建立阶梯式激励体系,支持符合条件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鼓励链主企业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孵化、招引配套企业,形成“链主+配套”产业集群。支持配套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提升上榜企业数量。鼓励市(州)紧扣本地链主企业配套需求,精准招引专精特新企业,构建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产业链招商格局。

    (三)强化科学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

    聚焦AI、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采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联合攻关等方式,组织链主企业、科研单位开展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智能建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打通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的通道。建立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转化清单,搭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鼓励科研单位、企业联合建设中试验证基地,加速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打造智能建造示范应用场景,鼓励在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项目中使用智能建造技术。

    (四)健全培育保障体系,筑牢人才支撑

    支持高等院校增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与课程,推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系统性开展传统建筑工人技能转型培训,加快培育智能建造用工队伍。鼓励链主企业引进数字化、智能化等领域高端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人才计划支持范围。

    (五)强化产业激励支撑,助企拓市增效

    落实四川省绿色建材产业链资金奖补实施细则,激发智能建造产业活力。搭建智能建造供需对接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助力企业拓展市场,营造产业协同良好发展氛围。

五、保障机制

    建立全省统筹的分级协同推进机制,由链长办牵头负责全省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调度,定期梳理目标推进进度,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各市(州)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实施路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形成上下联动、高效协同推进格局。用活用好土地、科技、人才等现行政策,强化宣传引导,普及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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