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等四部计价依据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我们组织编制了《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 原发布的2020版《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以上计价依据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pdf
附件下载: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上册).pdf
附件下载: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下册).pdf
附件下载:青海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pdf
附件下载:青海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