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国务院令第812号)关于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有关要求,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成都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操作指南》,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提升备案服务效能,市住建局已搭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上线“蓉易住”掌上服务端口,为租赁当事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住房租赁合同线上备案渠道。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做好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与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推广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范本),督促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严格落实网上签约备案等法定要求。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李书涵;联系电话:61881337) 原文链接: 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80810/2026-09/23/content_37b1c94605f143b7931b5c9d687842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