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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启用新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远程异地评标招标项目范围规定(试行)的通知》 (粤发改规〔2026〕8号)及《关于调整老旧小区改造类建设项目招标入围方式和定标方式规则的通知》(珠建〔2026〕121号)要求,加快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高效、透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对《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调整,决定启用新版标准文本《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更新调整内容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2.0)(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下称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涉及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老旧小区改造类建设项目招标适用规则,规范和调整相关招标文件表述

  落实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老旧小区改造类建设项目招标入围方式和定标方式规则的通知》(珠建〔2026〕121号)相关规定,对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类建设项目相关招标活动适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珠建〔2025〕112号)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内容,调整相关表述。

  (二)增加招标文件异议、投诉受理单位信息

  对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部分,新增“异议、投诉受理单位信息”相关内容。

  (三)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和调整相关招标文件表述

  对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一、专用条款”“7.评标”部分,新增“评标方式”栏,增加异地评标相关内容。

  (四)完善和调整“集体议事法”规则

  对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集体议事法”规则进行调整,主要新增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定标委员会需7人以上单数组成,成员信息在定标前保密,且主任委员需在其他成员全部独立发表意见后再发言,所有意见需逐条详细书面记录;二是规范了定标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成员登录系统查阅资料、录入意见并签字确认;三是选择择优推荐入围方式且在定标阶段选择集体议事法规则定标的项目应按照“优中选低”原则,当选定的拟中标人报价大于等于进入定标阶段所有投标人平均报价的2%时,需出具专项说明报告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人内设(或上级)的纪检监察机构(或督查机构)备案;如招标人为市属国有企业的,还应报派驻市管企业审计专员办事处。这类项目还将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五)其他完善和调整招标文件的部分表述

  1.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商请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区属国企投资项目招标入围方式和定标方式的函》(粤澳深合城规建函〔2026〕352 号)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请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区属国企投资项目招标入围方式和定标方式的复函》(珠建函〔2026〕30号)精神,完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项目招标规定表述。

  2.根据行业协会意见反馈,并经组织部分企业和专家会谈研究,在“(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增加相关说明:“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项目行业类型、规模及实际需求,明确详细列明评审要素内容和范围,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技术标评审时不得主观增设或扩大评标要素内容和范围,并将评标要素内容和范围外的要求或条件作为判定不合格投标文件或无效投标的依据。”

  以上主要修订调整内容详见新版标准文本(2026-02版)。

  二、使用时间

  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三、注意事项

  (一)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使用更新调整后的新版标准文本(2026-02版),不再受理发布未经更新调整的旧版标准文本。在此之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受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后续招标工作。

  (二)2026年11月1日前已受理发布的招标文件,2026年11月1日后(含当日)招标人因工作需要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应按照原标准文本(2026-01版)的规定和程序作出修改,不适用新版标准文本(2026-02版)相关条款规定。

  (三)请各相关单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网站下载新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4.0)(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四)新旧版标准文本使用过渡期间,各投标人投标时应准确识别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版本,严格按照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不按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混用不同版本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文件存在被判定为不合格或无效的风险。

  (五)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径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反馈。

 

  附件: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3.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4.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5.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6.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7.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8.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4.0)(2026-02版)

             9.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10.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3: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4: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5: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6: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7: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8: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4.0)(2026-02版).doc
附件9: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附件10: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2版).doc

 

原文链接:

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948139.html?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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