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锡建建市〔2026〕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工作,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9本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等有关文件,我局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导则(试行)》,现予以发布,本导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js.wuxi.gov.cn/doc/2026/10/24/4851345.shtml?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