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程概述 本标段全长4.4千米,其中隧道1530米,路基2870米,路基起止桩号为K108+570~K110+100;根据图纸要求,此段最大挖深为25m。此段基坑开挖采用大开槽的方法进行施工,由于挖深较大,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坡度进行放坡。 此段基坑开挖后,地势将会很低,在施工过程中及开挖后,要做好基坑的排水及防止外部雨水流入工作。 土方开挖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测量科负责现场的测量工作。 施工时,测设出中线桩,并由测量人员根据施工图纸放出土方开挖放坡边线。 土方的开挖机械在施工过程中易碰压测量桩,因此,要有专人对测量标志进行保护,一经破坏,要请测量人员重新测设。 人员安排 此段基坑开挖施工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章尚书,测量负责人为李茂鸿,安全员为蔡亦皇,机调员为浦克富。 具体组织机构见后附图1。 机械配备情况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现场的具体情况,本段工程施工过程中机械安排为挖掘机三台,装载机两台,自卸土车十台。 基坑开挖方法 土方开挖边坡的确定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通过国家规范及各工程施工资料的参考,土方开挖放坡坡度暂按1:0. 5考虑,若现场开槽过程中地质条件出现与地勘报告及设计图纸严重不符时,现场施工员要及时汇报总工,由总工根据施工规范及现场经验来确定采用支护或是增大放坡系数。 土方开挖的方法 采用一次开挖到设计路面标高,基坑土方采用机械与人工配合的方法。开挖时,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 弃土运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 施工过程中,在沟槽顶的边沿线外1.5m处设钢管加木板围挡组合的围护设施,夜间增设照明警示标志,以保证夜间安全。 基坑开挖完成后,在基坑四周距沟槽边线0.5m处设300mm高挡水土埂。 为将基坑内的积水排除,在基坑底设集水坑,雨后,由专人负责及时将抽水泵放入集水坑内,将积水抽出后,再将抽水泵清洗后入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