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设计规程、规范及规定 1 二、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1 三、桥梁设计一般规定 4 (一)路桥分界高度 4 (二)桥跨布置 5 (三)墩台设计 5 (四)基础设计 6 (五)桥梁附属工程设计 7 (六)桥梁用地设计 8 四、涵洞设计一般规定 9 五、立交通道及跨线建筑物设计原则 10 六、桥涵建筑材料的采用 10 七、设计准备 11 八、设计内容 12 九、工程数量计算及精度 14 十、出图要求 20 十一、资料整理 22 客运专线跨越普通铁路,桥下建筑物接近限界采用“建限—1”。对于跨越拟开行双层集装箱的线路,桥下净高按铁道部《铁科技函[2004]157》《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装载限界(暂行)》要求办理,即一般桥下净高按7.96m。 受水文控制的桥梁,桥下净空高度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第3.2.5条办理。 排洪涵及灌溉涵净空,按桥规TB10002.1-2005第3.2.9条办理。 桥梁设计速度:正线最高速度按350km/h。 跨越各级公路及城市道路的铁路桥梁,应考虑已规划或正在规划的公路和道路标准等级,预留规划公(道)路交叉条件。其桥下净空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公路建筑限界和对有关城市道路的标准办理;城市市区和市郊的桥梁还应遵照《城市桥梁设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与相关地方所签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