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混凝土施工缝处接续浇筑新混凝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凿出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毛应在距混凝土外缘2-3cm以内进行,凿出时处理层混凝土需达到下列强度:(1)用水冲洗凿毛时须到0.5Mpa;(2)用人工凿毛时,须达到2.5Mpa;(3)用风动机凿毛时,须达到10Mpa。 2、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但不得存有积水。在浇注新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刷一层水泥净浆,对水平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铺一层厚10—20mm水胶比比混凝土略小的1:2水泥砂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泥土,其粗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减少10%。 3、对于素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钢筋直径不小于16mm,间距不大于钢筋直径的20倍,埋入与长度露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螺纹钢筋时可不设弯钩。 4、施工缝为斜面时,旧混凝土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5、施工缝处理后,须待处理层达到1.2Mpa后才能继续浇筑混凝土。当结构物为钢筋混凝土时,处理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2.5Mpa。混凝土达到上述抗压强度的时间宜通过实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