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触电:在本工程临时用电中,主要是由于电器设备、电缆线反复移动,生产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的作业人员多、环境在不断变化,用电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1.2 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现场存在以下用电隐患: ①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③雨天露天电焊作业; ④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⑤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未采用安全电压; ⑥高大机械设备末未设防雷接地; ⑦隧道内潮湿环境用电,尤其是掌子面照明; ⑧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3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实行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即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工区。各级均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3.2指挥结构及职责 3.2.1工程指挥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管段内的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卢朋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单联香、副经理徐春光、洪应和、王向东、毕永清及总工程师辛文军任副组长,综合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财务会计部、物资设备部、征迁办公室、公安指挥中心、中心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应急响应中心设在综合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下设应急组织,在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责。 3.2.1.1 灭火行动组(小组长:洪应和); 3.2.1.2 抢救疏散组(小组长:徐春光); 3.2.1.3 后勤保障组(小组长:单联香); 3.2.1.4 医疗救护组(小组长:孙爱义); 各项目经理部、工区均成立应急组织。 3.2.2各级组织的职责如下: 3.2.2.1工程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监督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负责组建应急小分队及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应急通信与警报、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质;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发生事故应急响应期间,由组长负责全面指挥、调度各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质协助救援活动。 3.2.2.2灭火行动组:负责现场消防设备器材扑救火灾,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危险区警戒。 3.2.2.3 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现场加以保护。抢险人员自身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2.2.4 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上器材装备、供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所需的各种物资供以保障工作。 3.2.2.5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上各种受伤人员的抢救、医治、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