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1进场原材料首先需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控制要点: (1)水泥、外加剂、锚固剂:外包装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2)细骨料:级配合理、质地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或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 (3)粗骨料: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 (4)钢筋:按批检查其直径,每延米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5)其他型材钢(包括钢板、工字钢等):厚度、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其外观质量除满足上述钢筋外观质量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6)砌筑用石材:质地坚硬、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表面无污渍。 3.1.2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物资调拨单、材料质量证明书(即出厂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且供应商与报审资质相符。 3.1.3进场材料经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并签认见证取样单),送第三方试验室检测,并检查其试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建立进场原材料、混凝土(砂浆)见证取样台账。(见附件) 3.1.5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与相应配合比中所选用的原材料相一致。 3.1.6凡经外观检查或试验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一律视为不合格品,严禁使用。已进场的清除场地,并留下相应影像资料和文字记录。 3.1.7所有原材料均需设置标识牌。应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先检后用,标识分明。 3.1.8原材料堆码、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泥库全封闭建设预防受潮,水泥存放要求离墙10cm,堆高以10包为准(不超过12包),下垫30cm高,并设防潮层(用防水卷材隔离),采取先进先用,循环使用的原则; (2)设置专门外加剂库房,其设置要求与水泥库相同; (3)钢材堆码下垫上盖,分类堆码、分类标识; (4)砂石料仓设置雨棚,分类设置隔墙,地面硬化,分类标识,不得混仓。 3.1.9主要原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隧道喷射及衬砌混凝土应采用不低于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2)减水剂应选用质量稳定的产品,减水剂与水泥及掺合料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相溶性; (3)喷射混凝土细骨料要求使用中粗砂,二次衬砌混凝土细骨料要求使用中砂; (4)喷射混凝土粗骨料要求使用5~16mm粒径碎石,二次衬砌混凝土粗骨料要求使用5~25连续级配碎石; (5)挡护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指标:片石强度大于40MPa;水泥砂浆采用M10。 3.2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3.2.1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集中搅拌,计量系统应定期检定,每一工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包括配料秤状况及拌合量上限值)进行检查。 3.2.2混凝土开盘前,现场监理应首先检查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原材料检验报告,并检查施工配料通知单。 3.2.3严格按施工配料通知单进行计量。且计量符合允许偏差。 3.2.4衬砌混凝土开盘时应对首盘混凝土的坍落度等性能进行测试。 3.2.5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3.2.6不承受外荷载的拱墙混凝土拆模时,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8MPa;衬砌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对混凝土进行养护,一般不少于7d,对加有缓凝剂和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14d,混凝土的养护水应与拌制混凝土用水一致;仰拱及铺底混凝土在达到1.2MPa前,不得在混凝土上踩踏和搭设模版和支架,达到5MPa后方能允许行人通过,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后方能允许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