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既有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复线或四线;电气化改造;跨越、穿越铁路线路;架设桥梁;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在既有线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安全质量体系、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及新技术应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施工过渡方案,安全交底,安全质量措施,其安全质量措施要有针对性,人员要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责任应落实到人。进场特殊工种要有岗位操作证明,核对姓名、职称及有效证件;进场设备要满足施工需要;特种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重点审查既有线安全防护方案。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具备以下要求内容: 新建结构物与既有线路的关系及施工平面纵断面示意图; 新建结构物施工对既有线的影响范围; 对影响既有线的防护方案,详细说明并绘制方案结构图; 依据防护方案结构图详细检算结构的稳定性; 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既有线施工组织设计时,监理站组织监理分站、管段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进行方案会审,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主管专业工程师和设计单位参加。 2、凡是与既有线施工有关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报胶济客专公司审批。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可更改。若发现方案与现场条件不相符、不完善的或有缺陷,需变更时,必须重新报批。 3、严格审核开工报告。 审批内容包括:图纸会审,监理参加并附会审记录签名,核对进场人员,人员资质及有效复印件,进场设备及完好状况,进场材料出场合格证及进场试验证明(包括钢筋、水泥、构配件、砂石料等),施工放线等,应按胶济客专用表填报。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未批准或手续不全,不得开工。 4、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技术、安全责任人和现场领工员的落实情况,施工技术交底是否详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 5、施工配合单位(如:工务段、电务段、车务段、维管段等产权单位)安全协议必须事先签订。施工时必须有产权单位到场监护,无产权单位人员不许施工。提前一天向配合单位发出施工配合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或监理用C表填写工作联系单,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产权单位在配合单上签字; 6、线路拨接、拉入道岔以及封锁要点及既有线无缝线路应力放散等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指挥长(副指挥长)、监理单位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施工情况、人员情况、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