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既有曲线拨移改造工程;本曲线设计时速160Km/h,既有上下行曲线均向外左侧拨移,最大拨移量均不超过1.03m。既有下行曲线拨移起始里程为K388+457.89—K389+042.16,R=1500m,缓和曲线长l=130m,改造后曲线R=1604.15m,缓和曲线长160m;既有上行曲线拨移起始里程为K388+464.18—K389+036.16,R=1500m,缓和曲线长l=130m,改造后曲线R=1600m,缓和曲线长150m。本曲线平面拨移改建的同时,为了和曲线两端直线改建顺接,需进行小量的抬道,最大抬道量不超过4cm。 二、施工时间安排: 本曲线下行线已施工完毕,上行线计划2002年9月16日进行拨移施工。 三、施工作业标准及质量要求: 施工前进行无缝线路观测,提前做好长钢轨应力放散工作。 抬道和拨移线路要严格按照铁路施工规范、快速铁路维修规则、铁三院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利用4小时“天窗点”进行拨移施工,在慢行时间内进行线路整修养护作业,按梯次提速,逐步提高行车速度至设计速度。 拨移线路时,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整细线路,确保曲线圆顺,曲线外轨超高应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顺接。 施工前按已定测的曲线中心桩向外引外移桩,曲线拨移时以外移桩控制曲线方向。 起道时要按铁三院设计标准及纵断面图调整纵断面及线路平面,并做好施工地段与非施工地段的线路顺坡,顺坡率不大于1/8Vmax。 施工期间慢行速度: 9月16日4小时“天窗点”进行曲线拨移施工,点毕第一列车限速25km/h,此后限速45km/h,第二列至当日18点限速45km/h, 当日18点至次日18点限速65km/h, 次日18点至第五日18点限速80km/h, 大机作业后恢复常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