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工程建设监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是围绕工程项目来进行的,其对象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工 程项目。这里所说的工程项目实际上是指建设项目。所谓建设项目就是一项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它是指将一定量(限额以上)的投资,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时间、资源、质 量),按照一个科学的程序,经过决策(设想、建议、研究、评估、决策)和实施(勘察、设计、 施工、竣工、验收、动用),最终形成固定资产特定目标的一次性建设任务。同时,它还应 当在技术上满足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的要求,在构成上满足由一个或几个 相互关联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要求,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要求。 建设项目有别于施工项目和设计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主要是针对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展 的。工程建设监理是直接为建设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行业,监理单位是建设项目管理服 务的主体,而非建设项目管理主体,也非施工项目和设计项目管理的主体和服务主体。 (二)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明确的,即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具有独立性、社会化、 专业化特点的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和其他技术服务活动的组织。只有监理单位才能 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身份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非监理单位 所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一律不能称为工程建设监理。例如,政府有关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管理活动就不属于工程建设监理范畴;项目业主进行的所谓“自行监理”,以及不具备监 理单位资格的其他单位所进行的所谓“监理”都不能纳入工程建设监理范畴。 业主能否“监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主体,他应当拥有监 督管理权。也就是说,业主实施自行管理并非不可以。但是,自行管理既不是社会化、专 业化的监督管理活动,也不是“第三方”的监督管理活动。因此,不能将它称之为工程建 设监理。特别应当指出的,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就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体而言,业主自行 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也是无益的。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委托和授权 这是由工程建设监理特点决定的,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建设监理制的规定。 工程建设监理的产生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需求,始于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而建设 监理发展成为一项制度,是根据这样的客观实际做出了如此规定的。通过业主委托和授 · $#"! · 第八篇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监理 权方式来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对工程建设所进行的行政性监督管 理的重要区别。这种方式也决定了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中,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 系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决定了它们之间是合同关系,是需求与供 给关系,是一种委托与服务的关系。这种委托和授权方式说明,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 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主要是由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业主通过授权而转移过来 的。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始终是以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身份掌握着工程项目建设 的决策权,并承担着主要风险。 (四)工程建设监理是有明确依据的工程建设行为 工程建设监理是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准则实施的。工程建设监理 的依据是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 同和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例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计划和设计 文件,工程建设方面的现行规范、标准、规程,由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法 律和法规,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等。特别应当说明,各类工程建设合同(含监理合同)是工程建设监 理的最直接依据。 (五)现阶段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 也就是说,工程建设监理这种监督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出现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阶 段(含设计准备)、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当然,在项目建设实施 阶段,监理单位的服务活动是否是监理活动还要看业主是否授予监理单位监督管理权。 之所以这样界定,主要是因为工程建设监理是“第三方”的监督管理行为,它的发生不仅 要有委托方,需要与项目业主建立委托与服务关系,而且要有被监理方,需要与只在项目 实施阶段才出现的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承建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同 时,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协助业主在预定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建成项目,它的主 要内容是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这些活动也主要发生在项目建 设的实施阶段。 (六)工程建设监理是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 这一点与由政府进行的行政性监督管理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展开的。项目业主委托监理的目的就是期望监理单位能够 协助其实现项目投资目的。它是紧紧围绕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投资活动和生产活动 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它注重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效益。当然,根据建设监理制的宗旨, 在开展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应体现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