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现场电气配备及其职责的基本内容:⑴施工现场必须视工作量大小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不少于两名),电工应持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⑵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业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器设备。 ⑶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项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⑷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器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⑸现场的一切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护、移动一切电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