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根据地质情况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定出放坡率,放出边桩,再按照基础尺寸、深度确定基坑开挖尺寸,为便于立模,一般每边加宽0.5m~0.8m。 1.2 基坑开挖 明挖扩大基础基坑开挖采用机械和人工开挖相结合,基坑开挖形式采取斜坡式。开挖时控制边坡坡度,保持边坡稳定。根据地质水文条件,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 基坑顶做成2%反坡,并疏通排水渠道,疏导水流,防止雨水或其它地表水汇集浸入基坑。坑顶缘动载或较大静载距坑顶1.0m以外,防止塌壁。 基坑预留20~30cm人工清底,以免扰动原基,基坑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清排水。基坑开挖至距基底设计标高1.0~1.5m时,按照设计地质资料核实基底地质岩性,如基底岩性与设计不符或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立即报请监理工程师及设计代表提出处理意见。在处理方法确定后再进行开挖至设计标高并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直接挖至设计标高后,因地质情况不符,等待处理意见过程中长时间晾槽而导致施工因素造成的水浸或地质风化。合格的基坑基底,在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检批准后,迅速进行基础圬工施工,避免晾槽。 1.2.1 基坑开挖施工措施 (1) 坑顶四周距坑缘适当位置处设截水沟、防止雨水侵入。 (2) 根据地质、气候条件确定坑顶动载位置,根据需要加宽护道、加强支护,动载距坑缘间至少备有1m宽的护道。 (3) 基坑弃碴弃于指定用地范围内,并弃于百年水位线以上,弃碴脚按设计进行防护。用于回填的弃土堆至坑缘距离不小于基坑深度。 (4) 开挖后及时进行灌注基础施工,避免基底长期暴露。基底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