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目的 为加强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对工期和费用予以控制,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二、质量保证体系 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 三、监理原则 监理人员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指导思想,根据“让业主放心、让承包人满意”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 监理工作要求“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一切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据政府有关法令、法规、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实现法制化;控制质量以规范、规程、数据为依据,实现标准化;统一记录、报表格式,实现规范化;按照监理程序进行监理,实现程序化。使监理工作步入轨道,实现合同目标。 四、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交通部、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施工合同及其相关的业主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3、本工程监理服务协议书及附件; 4、合同图纸及说明; 5、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6、合同指定使用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