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路基应由监理工程师与路基施工、路面施工三方联检签字后转交给路面施工承包人。 交验的路基应无过干、过湿现象,表面平整、无积水、无松散现象,经水准测量,标高符合验收标准。 路面施工承包人在铺筑底基层前应对路基进行日常维护,使路基在路面施工过程中保持良好状态,无表面积水,无边坡明显冲刷或滑塌。 应按四等水准精度敷设路面施工控制用的水准基点系统。水准点应按照200-300m间隔布设,并与路基、桥涵施工中正确使用的水准点完整、正确地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