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道路照明采用中杆灯双侧对称布灯方式,路灯杆设于两侧绿化带或人行道。友谊大道~设计止点沿线现状道路照明采用单臂路灯(大弯臂形式)双侧对称布灯方式,路灯杆设于两侧绿化带或人行道。 沿线路灯配线均采用电缆穿管埋设方式,电源分别就近引自设计范围内现有4座路灯专用杆上变电站。 二、道路照明工程设计 (一)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1.根据规划,主线为城市快速路,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 机动车道照明平均照度不低于30lx(维持值),平均亮度不小于2.0cd/m2(维持值),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4。标准路段机动车道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大于1.05W/m2。 2.地面辅道为城市次干道,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 机动车道照明平均照度不低于15lx(维持值),平均亮度不小于1.0cd/m2(维持值),照度均匀度不小于0.35。标准路段机动车道照明功率密度值:<4车道段不大于0.85W/m2,其余段均不大于0.7W/m2。 3.人行道平均照度不低于5lx(维持值)。 4.道路照明配电线路末端电压损失小于额定电压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