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路基应稳定、密实、均质,对路面结构提供均匀的支承。2、高液限粘土及含有机质细粒土,不能用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路床填料或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的上路床填料;高液限粉土及塑性指数大于 16 或膨胀率大于3%的低液限粘土,不能用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上路床填料。因条件限制而必须采用上述土做填料时,应掺加石灰或水泥等结合料进行改善。 3、地下水位高时,宜提高路堤设计标高。在设计标高受限制,未能达到中湿状态的路基临界高度时,应选用粗粒土或低剂量石灰或水泥稳定细粒土做路床或上路床填料;未能达到潮湿状态的路基临界高度时,除采用上述填料措施外,还应采取在边沟下设置排水渗沟等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4、路基压实度应符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要求。多雨潮湿地区,对于高液限士及塑性指数大于16或膨胀率大于3%的低液限粘土,宜采用由轻型压实标准确定的压实度,并在含水量略大于其最佳含水量时压实。 5、岩石或填石路床顶面应铺设整平层。整平层可采用未筛分碎石和石屑或低剂 量水泥稳定粒料,其厚度视路床顶面不平整程度而定 , 一般为100 ~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