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 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 作距离。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 离应不4米。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边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用支架;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首端处设置漏电保 护装置。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0、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铜线或绝缘铝线。 1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