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材料准备: 1、二灰稳定碎石所用的集料、石灰、粉煤灰,其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路面施工细则》要求。石灰、粉煤灰及细集料应搭棚或覆盖存放。不同规格、不同厂家生产的碎石要单独分类堆放。料仓隔离墙尺寸满足文明工地建设要求。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集料级配是否发生变化,检查各类材料的含水量,检查石灰消解、过筛、钙镁含量及粉煤灰过筛是否符合《细则》要求。 二、混合料组成及生产: 1、底基层、基层在施工前按《路面施工细则》要求的程序,由承包人、中心试验室、科研单位,共同进行配合比设计,通过配合比评审会确定后,上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查批复。 2、混合料生产时应对当日使用材料的含水量进行检测,以确定施工配合比。试验监理人员应旁站每日开盘前的施工配合比检测和调整,检查混合料拌合质量,并对混合料配合比进行抽检。 3、混合料出厂前应进行石灰剂量及含水量检测,合格后方可准许出场。 4、混合料装料时运料车应前后移动,呈品字型装料,以减少混合料离析。装料不宜过多,以防沿途抛洒。运料车应采用帆布覆盖,防止水分散失。 5、拌和站应设专人负责运料车覆盖和空回车辆的检查,清除车底死料。 三、路床和下承层的准备: 1、底基层施工前,承包人应对路床标高进行复测,并按复测成果进行整修,整修时先对路床洒水湿润后,对高出设计标高的路段,用平地机刮平至设计标高,刮出的填料应清除出场。低于设计标高的路段,洒水湿润后,采用胶轮压路机碾压收面,使路床表面平整、坚实、无浮土。 2、整修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3、整修好的路床应重新进行高程测量,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与监督,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使路床标高满足路面结构层厚度要求。 4、路床标高整修按照宁低勿高的原则控制。严格禁止采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路床整修。 5、上、下基层施工前,应对已完工的底基层、下基层进行中间交验,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后,才能进行上、下基层的施工。 6、底基层、基层摊铺前,应放样、支模,模板采用钢模板或方木。钢模应具有一定刚度和强度,支撑牢固、稳定,线型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平面位置、平面尺寸、高度、线型、支撑牢固性等进行逐项检查,保证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