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材料 1、沥青 1.1.1运输 利用船舶及贮存罐车运输沥青时,沥青温度必须维持160~180℃恒温,运输时可能发生降温时,应配置预热设备,使沥青在运输过程中,维持160~180℃恒温。 1.1.2贮存 沥青应贮存在具备预热设施(热媒体或高压蒸汽加热方式)的贮存罐内。另外,沥青专用贮存罐宜配置搅拌设备,否则设置贮存罐至出口配管的循环泵设施,并且利用循环泵设施按一定周期混合均匀。 1.1.3贮存罐 贮存在贮存罐时,根据贮存时间和到达使用现场的运输时间,决定的温度管理及搅拌循环顺序如下: (1)贮存温度:维持170~180℃。 (2)具备搅拌设备时,搅拌1日1回约1小时。 (3)具备循环泵设施时,在不出库的时间,启动循环泵1日1回约4小时。 (4)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经检验确认已经发生离析的沥青不得使用。 1.2沥青的检测 (1)沥青各项检测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2)沥青性能整套检验由指挥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各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组工地实验室对针入度、针人度指数、延度、软化点进行检验,中心试验室除上述检测项目外,还应检验老化后的质量损失、针入度比、延度、并留样备检。 (3)试验频率为施工单位、监理驻地办、中心试验室按100T为基准频率安排自检、抽检(非强制性检测项目可按500T检测1次)。每批沥青留样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