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施工准备 一) 材料: 1、石料:质量和规格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石料质地坚硬、无裂纹。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片石强度不低于MU40,用于附属不应低于MU30。 2、砂:宜采用坚硬耐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中砂或用岩石制成的机制中砂,但所用中砂必须洁净,不得含有草根、泥块等杂物,配制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小于M5,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小于M5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 3、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宜采用饮用水。 4、水泥:品种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一般宜采用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用。 二)、作业条件: 1、基础施工前要进行基槽检验,包括基底承载力试验、土质检验、轴线和标高的校对,检查的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原始记录,做为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2、砌筑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材料实际情况由试验室确定配合比。 3、选择施工机械和工具,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墙体砌筑和料石安装等中小型机械,尽量减轻人工搬运的繁重体力劳动,充分发挥机械效率,加快施工速度;操作工的手上必须持有锤、凿、插板、靠尺和卷尺。 4、需要细加工的料石,应按需要的规格数量,在施工前先组织人员在适合的场地集中加工,以备使用。 5、砌筑前根据图纸要求,做好测量放线工作。打好标高桩或立好皮数杆、轴线和基础边线,有坡变要求的砌体,应立好坡度门架。 三)、操作工艺 砌体施工的总体要求是:大面朝下,摆放稳定;先角后边定位准正;边石选料,二顺一丁;石块露面,砂浆进缝,插捣密实,砌筑分层。 1、石料表面如有泥和浮土,在砌筑前应用水刷净,在炎热天气或高温环境里,砌筑前应用水适当将石块淋湿。 2、普通片石的尺寸不受限制,但其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用作镶面的片石宜选用表面较平整,尺寸较大者,且边缘厚度不得小于15cm。丁石的长度必须控制在40cm以上。 3、丁石的长度必需控制在40cm以上,基础的扩大部分可单面挂线,墙身部分采用双面挂线方法砌筑。 4、砌体应采用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砂浆必须是干硬性砂浆。分段位置宜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两相邻段的砌筑高差不小于120cm, 水平砌缝应大致水平。段内各砌块的砌缝应互相错开,砌缝应饱满。 各砌层应先砌外圈定位砌块,外圈砌块应与里层砌块交错连成一体。定位砌块宜选用表面较平整且尺寸较大的石料,定位砌缝应满铺砂浆,不得镶嵌小石块。 定位砌块砌完后,应先在圈内底部铺一层砂浆,且厚度应使石料挤压浆砌时,能紧密连接,砌缝饱满。砌筑腹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a、缝互相交错、咬搭,砂浆密实,石料不得无砂浆直接接触,也不得先干填石料,然后铺灌砂浆。 b、石料应大小搭配,较大的石料应以大面为底,较宽的砌缝可用小石块挤塞,挤浆时可用小锤敲打石料,使其牢固、稳定。 5、砌块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得超过4cm,砌体表面的三块相邻石料相切圆直径不得大于7cm,两层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cm,填腹部分的砌缝宜减小,在较宽的砌缝中可用小石块填充。 6、石块经铺砌稳定后不得随意移动和碰撞,如必须移动时,应将石块向上提起,不得撬碰影响邻石,再砌时必须将原有砂浆刮去,重新铺浆砌筑。 7、砌体的临时断面,应留踏步槎,不得留直槎,砌体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正常气湿下,停歇4h后可继续砌筑,暂停砌筑时必需将该层块石间的缝隙用砂浆灌满灌平,当复工时应将不牢靠石块拆除,层面上加以清扫,经水湿润后,才铺浆砌筑上层石块或接槎。 8、砌体表面的勾缝,除设计有要求外,应在砌筑时留出2cm深的空缝,随即用砂浆勾缝。 砌体表面勾缝可采用凹缝或平缝,勾缝所用的砂浆强度,不应低于砌体所用砂浆强度。当设计不要求勾缝时,应随砌随用灰刀刮平砌缝。 9、砌体应及时覆盖,并经常洒水保持湿润,常温下养护期不得小于7d。 10、砌体的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能承受全部设计荷载,且在砌筑时,不得向砌好的砌体上抛石块。 11、砌体内如有流水孔、预埋筋、预埋铁件和预留孔洞、沉降缝等,必须及时准确设置,沉降缝按规定填塞粘土并插实,不得夹有砂浆、碎石等物。 12、雨天施工时,砂浆稠度要适当提高,要做好防雨措施,防止雨水落入槽,已完成的砌体要覆盖。 13、砌筑所用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主体工程不小于M10,一般工程不得小于M5。 14、砂浆应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和良好的和易性,大量工程通过试验来确定,零小工程可用直观法检查,即用手捏成小团,以指缝隙出浆,松手后不松散为度。 15、砂浆应随拌随用,一盘砂浆必须在30分钟内用完,当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现象时,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