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施工现场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疫情突发,火灾、爆炸、塌方、突泥突水、滑坡、支架垮塌等安安全突发事件。 1.5事故分类和分级 (1)分类 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a 事故灾难: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b 自然灾害:指洪水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 c 公共卫生事件:指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严重影响员工健康的事件等。 d 社会安全事件:指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政治动乱、暴乱、骚乱、抢劫、绑架等。 (2)分级 突发事件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 Ⅰ级突发事件:事态非常复杂,对人员安全、项目财产安全、生产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社会安全事件严重波及项目区域(生产或生活区域,下同),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项目办、驻地办、项目部统一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应急处置。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30分钟内报三公司和项目办、驻地办应急领导委员会。 Ⅱ级突发事件:事件复杂,对一定施工区域内的人员安全、项目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由三公司和项目办、驻地办统一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应急处置。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1小时内报三公司和项目办、驻地办应急领导委员会。 Ⅲ级突发事件:事件较为复杂,对一定施工区域内的人员安全、项目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社会安全事件波及到项目区域,对人员安全和生产活动尚未造成危害。由各项目经理部调度本单位有关部门、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及资源进行处置。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1小时内报三公司和项目办、驻地办应急领导委员会。 Ⅳ级突发事件:事件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人员安全、项目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社会安全事件未波及到项目区域,对人员安全和生产活动有一定的潜在危害。项目经理部需要调度本单位有关部门或协调地方政府部门进行处置,并报三公司和项目办、驻地办。 各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知情人应采用能利用的通讯方式在第一时间口头将情况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或项目办、高驻办应急领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