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7.1 双方车辆连挂运行时,由施工主体负责动力和行车安全。如有异常情况,大机司机应立即通知动车司机。 7.2 为保证设备安全,机车与机械车连挂时,严禁挂重钩。 7.3 配碴整形车的挂运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编挂在列车尾部。 7.4 机械车进入封锁区间,必须由施工主体方按规定向车站办理要点手续。机械车在有机车牵引的情况下,由施工主体负责有关联系和协调;机械车在自运行情况下,由施工主体专职联络员通知大机驻站联络员或施工负责人,并向大机施工负责人交付调度命令后,由机械车司机凭调度命令自运行进入施工区间。 7.5 在封锁区间工程列车解体时,由韶关线路公司机车停车对位,解体后,车队负责大型养路机组的自运行,并随时与其保持联系,并按要求在指定地段完成计划任务。 7.6 作业完毕,大机车队指挥大机连挂,整列连挂后,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完毕,通知专职联络员,由施工主体负责人指挥机车与大机连挂。 7.7 连挂完毕,由施工主体驻站联络员按规定向车站办理手续并通知大机驻站联络员,牵引司机接到通知后按规定运行返回指定车站。 八、施工要求 大机车队承担本次施工的大机施工,负责大型养路机组的日常保养、配合路2编组调车作业及封锁区间的配合施工。 8.1 安排机械和人员到位,做好准备工作。 8.2 确保严格按照施工主体要求,精确组织施工,确保线路作业质量。 8.3 加强检修,确保大型养路机组的正常使用。 8.4 安排人员每天参加施工碰头会,并传达和布置。 8.5 为保证设备安全,每车必须安排一人配合工程编组进行调车作业。 8.6 作业完毕后,会同韶关线路公司随车人员对作业后的线路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线路达到开通或大修验收条件后互相签认。 8.7 负责机组自运行、操作及维修时的安全。 8.8 负责机组人员的日常教育、生活管理等,并确保自身车辆的防火、防盗和防破坏工作。 九、主要施工单位工作内容 9.1 主体施工单位 本次施工由××线路公司担任施工主体,实施组织指挥、管理和协调职责,负责施工要点、施工组织、施工计划和线路封锁施工及开通的手续办理。 9.1.1 负责施工方案的提报和施工计划的安排,以及与其它相关单位的安全协议的签定和联系。 9.1.2 每日18:00前将次日的施工计划、作业项目、作业车的编组和开行计划,以及有碍大型机械作业的工务、电务、车务、水电、供电、车辆等部门的设施处理情况通知我段。 9.1.3 安排专职人员协调双方的施工配合。 9.1.4 承担施工中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线路大机施工过后的细整、交验和线路开通后的安全养护。 9.1.5 施工前,负责联系有关配合单位拆除或防护好距钢轨头外侧1.5m内、距轨枕底450mm内所有有碍大型养路机组作业的工务、电务、车务、水电、供电、车辆等部门的设施,并且将其它部门无法拆除的设备提供准确里程,作业时负责通知大机段的机组人员。 9.1.6 负责清筛机挖掘链导槽的开挖(长×宽×深=4.5米×1米×0.45米),扒链和导槽板的转移及看管。负责换碴地段障碍物的排除和捣固作业前石碴的回填。 9.1.7 负责编制作业机组的编组计划。 9.2 配合单位 9.2.1 提供的施工资料。包括曲线表8份,线路综合图和车站平面图各1份,每次捣固作业前进行测量,并提供起道和拨道量表各6份。 9.2.2 标注曲线地段的ZH、HY、YH、HZ四个点。起、拨道量按2.5米1个点标注在作业前进方向钢轨内侧靠左的枕木上(起道量、拨道量及方向)。 9.2.3组织人员进行卸碴车后的清道工作。 9.2.4在捣固作业前,对换碴地段进行人工抬道。 9.2.5施工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组织劳力及时回填石碴。 9.2.5安排人员跟车指挥机械车施工及进行质量检查和签认。 9.3 工程列车返回驻地站后,尽快进行甩挂,安排大机机组停放驻地站进行检修。 9.4 大机检修的时间原则上每天3个小时(14:00—17:00),司机长在机械车上插红旗,禁止动车。遇故障处理则按照实际需要安排检修时间,并由大机车队通知施工主体。 9.5 提供大机检修条件,根据检修需要,安排大机调车。 9.6 为保证机组人员的休息和生产安全,施工主体调车编组时段要避开21:00—第二天7:00。 9.7 大机段在自备动力进行调车作业时,应服从车站安排,施工主体动力或车站动力牵引下进行调车作业前,应取得大机段的同意后,根据调车方案进行。 9.8 双方车辆连挂运行时,由施工主体承担动力牵引和行车安全以及作业机组的编挂和调车作业安全。 9.9 调车作业时,严禁调车作业挂重钩,由于重钩引起的设备损坏,由施工主体承担一切修复费用和后果。大机回到驻地站后,应提前1小时书面通知大机车队具体调车计划,由大机车队负责配合(如解除大机作业车的制动防溜等);除大型机械单独存放的防溜措施由大机车队负责外,与施工主体编组时防溜措施由施工主体负责。 十、施工安全措施 为保证捣固车、动力稳定车、全断面清筛机与人工换碴作业施工期间的设备、人身及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0.1 行车、施工运行安全措施 10.1.1 大机运行前各车司机长应对本车的运行、制动系统、气锁、安全绳、油位等部位以及车内备品、信号、消防用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应试风试闸,确认完好及齐全后方准出车。要求: 10.1.1.1 全部的作业装置及测量装置锁定在运行位置上并系上保险绳; 10.1.1.2 液压驱动离合器脱开,运行驱动终端离合器在跨区间附挂时应在脱开位置; 10.1.1.3 切断全部的作业控制开关; 10.1.1.4 主风缸压力至少在6bar以上,列车风管压力5bar。 10.1.2 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并经确认后,立即向各车司机长传达,以便做好启动准备。牵引车司机凭调度命令(站方发车时凭值班员发车手信号)确认信号,鸣笛一长声,待被联挂各车回示一长声后,牵引车即刻再鸣笛一长声,方可开始动车。 10.1.3 大机运行时:驾驶人员要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十六字令”,即:“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不间断地了望,不准闲谈,遇有道口曲线,鸣笛标及不好了望的地段,必须鸣笛,紧急情况应使用紧急制动阀;不超速运行,遇暴风、雨雾等视听不良天气的线路和线路状况不良的地段时,应低速运行,不得超过25km/h,接近施工地点线路施工人员很多时应用随时能停车的速度运行;严禁酒后出车,臆测行车,进出站应用无线列调电台与车站联系,禁止关机运行。 10.1.4 机组运行时,严禁任何人抢上抢下或将身体探出车外,需要眺望时应抓紧扶牢,不允许在车帮上或架空物上坐卧,不允许将手脚伸出车外,不准在车上打闹。 10.1.5 各车联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任本务机,牵引司机与各动力车司机应经常用对讲机保持联系,通报前方信号开放情况以及提出加速、减速或制动要求;联挂运行时,音响信号为基本联系信号,无线电对讲机为辅助联系信号。 10.1.6 机组进入封锁区间后,各机械车在施工地段前后的摘挂方式和顺序由施工负责人(队长)决定,并通过对讲机通知各车长。原则上,摘车时由被摘车指定指定专人负责摘车作业,车长指挥;挂车时由被挂车指定专人手持信号负责联挂作业。严禁两个车同时挂一个车。 10.1.7 摘车时应严格执行“一关折觉塞门、二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程序,挂车时,动车必须在被挂车2m前停车,联挂人员检查钩销风管,确认良好后方准挂车。两车联挂后必须试拉才能连接风管,打开折角塞门。 10.1.8 各机械车在封锁区间独自运行时,先行机组要随时将运行速度、运行状况通知后续车辆,后续车辆应严格控制运行速度,续行间隔不得少于300m,续行速度不得超过40km/h,要接近先行车时,要用随时能停车的速度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未经施工负责人(队长)批准,严禁跨越封锁地段作业。 10.1.9 施工结束后,机组返回车站前应与驻站联络员联系或用无线电列调电台向返回车站呼叫。征得车站同意后,当正方向返回车站时,凭信号显示进站;,当反方向返回车站时,凭站方人工引导信号或调车信号进站。原则上机组应全列一起返回,特殊情况下需要分批返回时,应临时与站方联系。 10.1.10 机组返回车站后在停留线停稳后,应刹紧手制动,及时完成当日保养工作。机组人员撤离前各车必须联挂并施以手制动,两头机械车上好止轮器,以防车组溜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