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工程简介 我管段共有桥梁11座(其中双线大桥7座,单线大桥4座),孔桩直径均为1.25米,全管段共有挖孔桩117根。 二、炸药的管理和运输 1.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由拥有爆破器材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应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2.爆破器材应持证购买。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发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购买所须的爆破器材。 没有取得直拱用户许可证的企业,其所需爆破器材应由当地民爆器材经营机构供应与服务。 3.爆破器材的运输 购买爆破器材的单位,应凭有效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和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破物品运输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达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凭证在有效期间内,按指定线路运输。 4.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应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5.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运输的安全的技术要求;结构可靠,机械电器性能良好,具有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潮和防静电等安全性能,不应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时,每人一次以约重25-30公斤为限,搬运者相距不得小于3米。 6.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从事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人员,都必须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 ⑵.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的季节可在清晨或傍晚,严禁夜间装卸雷管,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的照明应是防爆电灯或防爆安全灯,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 ⑶.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汽车等运输车辆离库房的停车距离不小于10米。 ⑷.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装有爆破器材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 ⑸. 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箱10厘米,车箱底部应铺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装运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雷管与炸药不允许在同一车箱或同一地点装卸。 ⑹.装有爆破器材的汽车严禁在中途加油或修理。 ⑺.装卸过程中不得离开驾驶室。在雷电时间,禁止装卸和运输。 ⑻.装车后必须在车辆上加盖帆布,并用绳子绑牢。 ⑼.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楚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 ⑽.有专人在场监督; ⑾.设置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 ⑿.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⒀.避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改装卸爆破器材; ⒁.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⒂.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 ⒃.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不应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三、施工方法 3.1爆破技术设计 由于人工挖孔桩入岩爆破施工时,自由面狭小、作业面较深、岩石的夹制力较大,有些地段护壁质量较差抗震能力小,所以孔桩入岩爆破宜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 3.1.1.爆破参数 爆破参数桩基入岩爆破参数实际值应根据所爆破的孔桩直径、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能、岩石的风化程度、岩石的结构组分、内聚力、裂隙性、特别是岩石的变形性及其动力特性、以及所用炸药的性能来确定。 ⑴.单位用药量系数 孔桩入岩爆破的岩石为弱风化岩石,孔桩直径为Ф1.25m,周边对所爆破岩石的约束力大。根据人工挖孔桩工程入岩的爆破参数类比、修正,得出微风化岩石:坚固性系数(f)8-10 ,炸药用量2400-3000(g/m3)。 ⑵.炮眼间距 孔桩入岩采用手持式气动凿岩机钻眼,炮眼直径d=32-42mm,即a=(15-20)d,a=500-800mm。 ⑶.炮眼深度与循环进尺 在小直径孔桩入岩爆破中,岩石的周边夹制力大,炮眼利用率低。一般炮眼深度L取孔桩直径D的0.6~0.8倍,即L=(0.6~0.8)×125,即L=75~100cm,其中掏槽眼应比周边眼加深10-20cm。 孔桩爆破炮眼利用率η一般可以达到85~95%,则循环进尺L′=ηL=(0.85~0.95)L。 3.1.2.炮眼布置 在小直径孔桩爆破中,工作面通常按掏槽眼3~4个,周边眼7~13个。其中掏槽眼按照锥形布置,倾角10~15°;周边眼多用垂直眼,距孔桩护壁100~200mm均匀布置,但遇上有扩大头的孔桩,则周边应比扩大头倾角小5~10°,以保证扩大头围岩的稳定性及避免超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