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摘录 三种设计状况与两种极限设计状态 规范总则规定:桥涵设计应考虑三种设计状况和两种极限设计状态 三种设计状况是: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偶然状况,分别对应桥梁的使用阶段、施工阶段和桥梁可能遇到的地震、撞击等状况。可以看出,设计状况是为了考虑桥梁在不同时间、环境、不同结构体系的不同情况。 两种极限状态的概念大家都比较清晰: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阶段控制的是结构在正常使用阶段的安全性,具体来讲包括两部分:抗裂和刚度验算,理论基础是经典弹性理论;就是规范第六章规定的内容;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控制的是桥涵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抗力、变形、变位)的安全性。它的理论基础是塑性理论,即不论什么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受拉区材料已经开裂、材料屈服,即将进入垮塌状态。具体就是规范第五章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