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第款第52条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